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切实提升住房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时间: 2021-07-29 10:37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系列报道

    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

    切实提升住房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百姓安居,指出“棚户区改造事关千千万万群众安居乐业”,并强调“只要是有利于老百姓的事,我们就要努力去办,而且要千方百计办好”。近年来,湖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工程来抓,着力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不断提升城市品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今年,党史学习教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列入厅“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2010年以来,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建设216.8万套,帮助近650万城镇住房困难群众出棚进楼2016-2020年,湖南省作为全国唯一省份,连续5年被国务院表彰为棚改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聚焦“三个坚持”,立足实际科学谋划棚改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定期摸底、分析全省棚户区、城市危房和城中村情况,因地制宜编制湖南省棚户区改造两个三年规划科学制定十四五期间棚改目标和任务,并配套建立全省棚改项目库,做足3至5年的项目储备。二是坚持高位推进。抢抓政策机遇期,严格按照国务院对两个棚改三年计划的统一部署,多次召开全省两房两棚现场会并下发计划,将棚改工作列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工程,纳入每年绩效考核,将责任压实到位、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坚持尊重民意。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立两轮征询制度,对是否纳入棚改计划征询群众意见,对补偿安置方案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的自主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棚改工作平稳开展。

    注重“三个统筹”,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城市蜕变

    一是注重棚改与城市更新统筹。探索将城镇棚户区与周边老旧小区、城市零星C、D级危房和低效用地一并实施改造,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如,长沙市白果园棚改项目遵循街巷格局、空间尺度、文化记忆不变”的整体思路,不搞大拆大建,采取有机更新的方式,以危房改造、功能改造、立面改造为主,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打通街巷交通“微循环”,提质街巷园林景观,恢复历史遗迹,实现“留、改、拆”有机结合。二是注重棚改与传承历史文化统筹。注重将棚改与城市历史文脉、民风民俗融合,保留挖掘城市文化特色,全面提升棚改项目品质。如,常德市将老西门棚改项目和护城河综合治理整体推进,保留并修复了常德会战碉堡、窨子屋等历史文化遗存,打造成为城市文化旅游街区,获中国建筑传媒奖“中国建筑金奖”等多项荣誉。三是注重棚改与产城融合统筹。引导各市州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采取“棚户区改造+片区开发”的紧密联动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棚改片区开发,因地制宜导入商务、文创、智创、休闲、旅游等产业,力促产业优化升级。如,湘潭市在大力推进荷塘(竹埠港新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同时,结合退二进三工作全面规划竹埠港地区整体开发建设,着力将竹埠港新区打造成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示范区、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先行区、滨江生态宜居新城建设的样板区。

    落实“三个强化”,助力棚改工作提速增效

    一是强化审批改革,坚持流程从简。把棚改项目审批改革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2020年疫情期间,为切实帮助企业开工复工,对凡涉及民生的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实行容缺办理承诺制办理,所有直接涉及复工复产的服务事项实行当日优先受理、优先办结。如,湘潭市全面实施并联审批,实现行政审批从多张图一张表的转变,全流程审批时间从16个月左右缩短至4个月左右,项目限期内办结率达100%。二是强化激励导向,做到奖优罚劣。在年度计划安排上,对项目实质进度快、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好、审计发现问题少的地区优先筛选安排,切实做到稳打稳扎、有序推进;在资金分配上,根据年度绩效评价情况和跟踪审计结果进行分配,充分调动市州工作积极性;在落实约谈问责制度上,召开棚改工作约谈会,对进度排名靠后、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构建完善多主体、全方位的监管机制,省级审计部门连续5年对14个市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全覆盖专项审计,多部门联合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并通过第三方评估、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市州的督导检查,近三年累计组织市州300余人次业务骨干开展全省大规模交叉检查2次,确保项目如期推进和资金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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