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电子证照、人脸识别认证功能升级改造》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4-03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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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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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电子证照、人脸识别认证功能升级改造》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电子证照、人脸识别认证
功能升级改造》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拟对《电子证照、人脸识别认证功能升级改造》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电子证照、人脸识别认证功能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经费14万元。
三、工作内容
住建部质量安全监管司在2022年10月出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53号)》,文件提出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证照数据对接工作,并向社会公众提供证照信息公开查询、人脸核身验证以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为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做好工作准备。为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我厅计划对全省安管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注册人员/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办理电子证照的过程中实现身份证实名与人脸识别认证,同时对业务系统和手机APP进行升级改造,在2024年5月底前完成存量证书的清洗、改造、推送住建部平台的工作。
四、项目完成时限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项目成果并通过相关评审工作。
五、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公开遴选活动。
3、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较强技术实力,精心组建项目组,并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要求项目不得转包或超规定分包。
4、项目组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项目成果。
5、本次公开选聘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以项目组形式,并经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3)服务方案;(4)报价函。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项目材料(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电子证照、人脸识别认证功能升级改造项目申请字样)。
4、组织评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从申请单位的报价、企业实力、服务方案、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预算编制服务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
七、进度要求
1、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厅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进行直购、签订合同。
2、资料转移及保密要求: 承担单位和项目组成员须在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将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向外界泄露。承担单位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承担单位及其参与人员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数字城建档案中心A217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07
联系方式:0731-88950025 李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