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5-17 10:19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有效管控各类风险,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湘安发〔2022〕10号),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新时代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治本之策,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基于双重预防体系、贯穿双重预防体系、围绕双重预防体系的总体要求,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救援和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管控转变,从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向以针对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为主的系统治理转变,全面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防控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全面彻底排查、科学严谨管控各类风险,精准治理事故隐患,构筑起“管控源头风险、治理事故隐患”双重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建立和实施双重预防体系的主体,要把双重预防体系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做到同部署、同运行、同检查、同考核,逐步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建立健全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提升的双重预防体系工作机制。
(三)强化部门主导。各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督导、检查、奖励、执法等综合措施,指导督促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坚持把是否全员参与、是否有效运行、是否持续改进提升、是否有效减少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作为评判和考核体系建设的重要标准。
(四)依法系统治理。坚持依法治理,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程。坚持源头治理,强化工程治理,降低安全风险。充分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推广运用典型标杆企业在实践中积累形成的有效办法。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责任。企业(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设施运营、物业服务、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企业,下同)应当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机制,对企业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动员、组织、检查和考核。主要负责人要保障体系建设所需人力资源和资金投入,定期检查体系建设与运行成效;企业分管负责人要全过程参与、组织、协调和推进体系建设工作;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企业应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风险点排查、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将双重预防体系的关键环节、核心内容细化、量化成考核指标,强化过程考核,考核结果可与员工收入挂钩。
(二)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和排查事故隐患。企业要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企业类型和特点,认真组织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规程,明确需要排查和辨识的范围、对象、事项、内容和频次,明确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和排查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三)合理确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和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研判,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综合考虑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因素,按照可能造成的事故等级后果及社会影响大小,将辨识出的风险点原则上分为1、2、3、4级,将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按照一般隐患、重大隐患进行分类。其中,1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应汇总造册、单独建立台账,及时报告属地住建部门或城管执法部门。
(四)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企业对排查确定的风险点,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从培训教育、工程技术、设施装备、现场管理、个体防护等各个方面编制科学严密、操作性强的管控措施,区分风险点等级采取对应的管控措施,特别是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作业场所、岗位的重点管控。企业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实施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时限要求实施整改。特别是对重大隐患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必须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防止诱发事故。
(五)实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公告警示。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及重大隐患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及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的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强化对危险源的监测和预警。
四、强化部门指导和监管职责
(一)建立完善标准规范。各部门要按照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设施运营、物业服务等有关标准规范等,结合工作实际,在系统总结相关企业经验做法基础上,积极开展企业对标活动,并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为载体,推动企业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双重预防体系。同时,要鼓励标杆企业将自身经验做法形成企业标准,具备条件的,积极争取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各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设施运营、物业服务等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根据企业自身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要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内容等,实行精准化执法检查、差异化动态监管。对高风险、低管理水平企业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重点跟进监管;对企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的,要依法依规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实施处罚。
(三)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推动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严格落实工作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构在企业构建双重预防体系中的作用。要把建立双重预防体系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促进企业主动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一目标,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制度、措施和标准落实到位。
(二)强化指导督促。各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设施运营、物业服务等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的指导督促,积极协调和组织专业力量,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重点事项进行巡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收到实效。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平台,采取集中宣传、典型宣传、辅导讲座、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双重预防体系知识,使相关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双重预防工作。要精心培育、扶持一批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明显的企业作为行业标杆企业,总结提炼、大力宣传标杆企业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带动更多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分别于6月30、12月30日前将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机制建设、工作推进及存在问题和困难等)报至厅安委办邮箱。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过程中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厅相关处室联系。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