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强基础、查隐患、保安全、促稳定”行动的通知
时间: 2023-03-30 16:56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强基础、查隐患、
保安全、促稳定”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当前,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国、省“两会”也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省安阳市“11.21”特大火灾等事故教训,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安明电〔202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22〕60号),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强基础、查隐患、保安全、促稳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牢扛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期,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自觉地推动安全本质水平提升,更加有效地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协同发力,健全常管常严、常抓常效体制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住建事业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各部门要统筹结合省厅之前部署的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治、潜在风险隐患排查、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突出居民自建房、市政设施、建筑施工、城市房屋、村镇建设、户外广告和铁路沿线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突出重大隐患“一单四制”排查治理,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
(一)居民自建房安全方面。一是加快完善政策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省厅将抓紧制定省级层面实施意见,届时请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封控管理和日常巡查,结合春节期间人员聚集性活动频繁的特点,重点监测三层以上和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撤人、停用、封房等管理措施,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坚决杜绝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恢复使用。三是扎实推进分类整治,根据前期排查、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台账,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市政设施安全运营方面。一是深入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百日行动”标准,持续加大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入户安检频次,安全隐患实行闭环管理,不整改到位坚决不予销号。深入推进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推进用户安全公开化,推行燃气安全明白卡。做好今冬明春燃气保供工作,用好用足现有储气设施,进一步完善保供预案,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积极争取上游增量气源指标,确保燃气安全稳定供应。二是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加强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大面积、长时间停供。加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自来水正常安全供应。三是深入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住建领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尤其针对人员聚集、交通流量较大的城市道路,要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检频率,严防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带病运行,积极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全力保障城市道路安全平稳运行。四是督促排水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安全运行。针对元旦春节重大节日特点,做好城市公园、动物园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城市公园中大型游乐设施、体育健身设备等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三)建筑施工安全方面。一是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突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和事故易发多发薄弱环节专项治理,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重点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二是做好节前停工、节后复工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在春节停工前做好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停工交底以及停工期间值班,节后复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所有项目人员尤其是新进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上岗前交底。
(四)城市房屋安全方面。一是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22]166号),重点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基本建设程序、消防火灾风险、外墙保温或装饰材料、违章搭建等风险隐患,压实业主和管理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分类实施整治。二是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加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建筑年限长、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违规用作经营(含出租)等情形,依法整治到位,消除风险隐患。四是开展公租房领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对以改建、改造方式筹集的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改造前应对房屋安全性能进行鉴定,保证满足长期居住、使用的安全性要求。
(五)村镇建设安全方面。一是加强新建农房的安全管理。针对限额以下的新建农房,县级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年新建农房20%抽检率的工作要求,加大指导监督和服务力度,督促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新建农房“六到场”巡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农村限额以上新建农房要全部纳入县级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县级住建部门要全面摸清农村限额以上在建农房底数,开展全覆盖排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限额以下和限额以上的农房建设管理要建立衔接联动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盲区”。二是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C、D级危房的整治。同时,要进一步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对本辖区内传统村落和20户以上连片木结构村寨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三是加强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安全管理,做好春节停工期间安全巡查及防范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六)户外广告和铁路沿线安全管理方面。一是在户外广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基础上,建立健全户外广告和铁路沿线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具体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二是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盯住不放,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和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严实作风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摸清设施设备、用户、安全隐患底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压实到岗到人,切实将安全隐患识别到位、监控到位、整改到位。二是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市州、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通过信息平台、核查抽查等方式建立企业、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台账,明确监管底数,定期将企业安全隐患台账与现场比对,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的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予以曝光,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大抽查频次,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三是要加强层级监督管理。省厅、市州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层级监督管理制度,对市州、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对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行为查处率明显偏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重点督导范围,加大督导频次,在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安全生产考核等评优评先中予以扣分。四是建立评价排名机制。省厅将按行业领域对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定期进行评价并排名,重点评价主要监管对象现场检查率、隐患整改率、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率等情况,适时对市州上报数据开展核查。市州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参照省厅做法,推行评价排名机制,定期对县市区进行评价排名。五是强化工作调度。省厅实施月调度制度,自2023年1月起,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每月30之前汇总所辖县市区情况向省厅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台账》(附件1),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台账》(累积数据),以上资料均请报至厅安委办指定邮箱(zjtawb2020@163.com,请同时报送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省厅将适时由厅领导带队开展实地督导,重点检查底数台帐是否清晰、隐患排查是否全覆盖、隐患整治是否到位、执法处罚是否到位等情况,重点督导上报重大风险隐患较少、甚至为“0”的地区。市州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省厅做法,加强对县市区的调度督查,确保行动效果。六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畅通安全隐患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属实的进行适当奖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发现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潜在风险隐患,及时回应解决。
四、统筹安排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二是加强与当地应急、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应对处置。三是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有突发状况及时按规定上报,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信息,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省厅值班室(电话0731-88950000;传真0731-88950016)。
实施过程中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厅相关处室联系。
附件: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台账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