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 齐心协力 加快推进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时间: 2015-05-25 17:08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颜和平

    2015年5月2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召开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专项会议,邀请市州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参加,体现了厅党组对系统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受厅领导委托,我就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意义、思路、工作安排及要求向会议做一个说明。

    一、建设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建设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国务院、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厅党组确定的一项硬性任务。国务院2013年17号文件明确要求,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原则上要实现联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推动信息系统建设,山东、江苏、安徽、云南等10余个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2013年5月,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决定要在全省加快建立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明确由省住建厅牵头建设,经过争取,今年财政安排了专项建设资金。蒋益民厅长年初在全省住建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将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作为全厅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两年内必须全部完成。

    其次,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强化住房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作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管理的基础就是个人住房数据。长期以来,我省由于没有建立统一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住房管理缺乏有效的数据支撑,数据来源明显滞后,市场情况相对模糊,市场监管相对弱化。建立起一个共有共享的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平台,有利于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准确掌握住房基础数据,有利于迅速了解市场动态,有利于提高住房管理服务效率。作为主管部门实施住房管理和辅助地方政府决策的重要工具,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很有必要加快建设。

    其三,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履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的具体体现。中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 134号)文件明确规定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职责。建成全省联网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为对接不动产登记统一平台打基础,也是住建系统履行不动产登记职责的主动作为和具体体现。

    总之,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意义重大,酝酿已久,来之不易。我们要从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交办任务的高度,从推动住房管理工作的高度,从强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能的高度认识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尽职履责,加快推动。

    二、建设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需要说明的重点问题

    为稳妥推进系统建设,省厅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今年1月,分两组对14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开展了现场调研,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形成了调研报告。2月、4月,两次赴湖北、江苏、安徽、山东等省考察学习系统建设先进经验。在与市州广泛沟通、反复磋商的基础上,并经专家组评审,3月份省厅编制印发了《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5月份编制印发了《建设方案》和《数据交换标准》。应该说,系统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安排、技术细节已经基本成熟,系统建设方案的科学性、操作性都有了保证。

    上午,信息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学习交流了《建设方案》和《数据交换标准》,刚才彭国安主任又为大家宣讲了《工作方案》,为便于大家理解操作,有必要就方案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等重点问题做出强调和说明。

    (一)市州承担系统建设的责任重大。工作方案总体思路的第一条是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在全省统一建设思路,统一数据交换标准的前提下,省市县三级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省带市、市带县”的原则分工承担系统建设职责。确定“省带市、市带县”的原则,意味着市州在系统建设中需要承担更多的任务和责任。市州主管部门不但要建设改造市本级系统与省系统连接,还要统筹指导建设改造所辖县市区系统与省、市系统连接。确定这么一个原则,一方面是因为市州确有必要统筹所辖县市区的数据,建立起市州统一完整的数据库;另一方面是因为我省县市区信息系统建设程度差异太大,借鉴外省经验,省级系统直接连通到县市区可行性不足且不可持续。因此,必须而且只有发挥市州作用,才能顺利建设好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务必请市州主管部门理解支持这一思路,并承担起统筹连接、承上启下的关键责任。

    (二)数据整理传输是系统建设的核心。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核心是数据,系统建设最困难、最重要的一步是数据的整理传输。按照方案要求,全省系统采用分布式数据中心模式,即省、市、县按职责分别存储管理数据。所有数据要以楼盘表为核心,统一房屋和楼栋编号,各业务结果有机关联。市州把市县业务结果数据按照标准格式,实时或者每天写入到前置机,自动发送到省系统。考虑到市州工作难度,方案对省级系统需要交换的数据做了最大限度的精简,2015年只要求提供登记、交易两大类的房屋、楼栋、预售证、所有权证、交易数据、权利人、抵押贷款共7种最关键最重要的结果数据。市州拿到建设方案和数据标准后,首先要对照自己的业务系统,找出有关的数据项,根据数据采集转换策略制订转换映射规则,发现有问题的,要及时与省厅交流沟通,需要改造业务系统的,要提前做好改造。数据采集转换相对复杂,各市州必须高度重视,组织技术部门研究攻关,多沟通、多交流、多研究,将数据采集转换这个基础、核心工作做深做实。

    (三)系统功能目标是分步实现的。系统建设总体目标是建立“一网一中心一平台”。这个目标按计划分两年实现。2015年,简单来说,就是省连到市,实现查询和统计分析两个主要功能。即连通省市两级房产业务信息专网,省厅中心数据库完成与房屋登记和新建商品房交易业务相关数据库的构建,实现省市两级结果数据的自动采集、转换、存储;实现房屋登记和交易业务结果信息的查询、统计分析、决策指挥、系统应用维护等功能。2016年省连到市县区,实现其他功能。即完成全省各县市区到市州的网络建设,组建省市县三级房产业务数据交换网络;完成市州对所辖县市区的数据采集推送;完成全省开发项目及企业、行业信用信息、房屋租赁、住房保障等业务数据库构建;实现所有数据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决策指挥、对外展示、数据上报、移动APP、数据共享等功能。2015年需要实现的功能目标相对简单,但是基础性的工作、核心任务都在今年,必须精心谋划、妥善安排。

    (四)关于联网后的房屋查询问题。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成以后,群众最关心的是房屋查询问题。根据部里相关规定,省级系统作为信息中转的平台,不设查询端口,不设查核业务,所有查询业务在市县。方案设计的大体程序是:在数据采集阶段,市县把所有办理过业务的权利人信息单独抽取成权利人表,权利人与合同表、登记表分别建立关系表,关系表会做加密。通过权利人表,在省级系统可以查看到权利人在某市县办理过业务,但不能确定是否有房和房屋具体信息。查询人可以通过省级系统把查询请求发送给相应的市州,市州通过加解密狗将数据解密,并在系统中审核房屋的具体情况,最后将结果反馈给查询人。整个查核过程在系统中留下记录。通过加密的机制,省系统直接读取数据库,没办法查到谁有几套房这样的信息。这在保护个人隐私、保证数据安全的同时,极大的减轻房产信息查核工作压力。当然,具体的查核程序和审核流程,需等待部里住房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出台后统一制定。

    三、全力保障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快推进

    推进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市州承担的责任重大,作用关键,借这个机会,向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四点要求。

    第一,要有专门的班子。市州信息系统建设上连省级系统,下连县市区业务系统,市本级系统还有改造建设任务。系统建设业务涉及房产、建设、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包括产权登记、交易、信息、档案、财务等内部机构在内,牵涉的部门多、层级多,协调任务重,专业要求也比较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单凭信息中心一家很难胜任。所以要请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参照省厅尽快成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具体抓,特别要配备一批既精通信息技术,又熟悉房屋登记交易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系统建设维护。

    第二,要按时制定报送建设方案,重点保证数据整理传输符合要求。各市州要在认真研究、统筹考虑的基础上制定市级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原则上各市州7月1日前将方案报送省厅。建设方案一定要按照省厅确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既要有科学性,又要有可操作性,重点是要保证数据质量,保证数据整理传输符合要求。一方面通过完善或者改造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清理完善历史数据,保证数据全面准确。另一方面要按照省厅《数据标准》要求,研究制定规范有效的转换映射规则,确保采集转换能够顺利实施,一旦联网,即可把数据移置到专用服务器的标准数据库。

    第三,要尽快实现省市系统联网。省级系统与市系统联网是系统建设实施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需要省市两级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每个步骤和环节出现问题或延迟,都会影响到下个环节的开展,进而影响整个工作进度。各市州要按照省厅统一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网络节点专线铺设。14个市州城市要确定专人联络,并做好网络连线前期准备。

    第四,要争取和安排系统建设配套资金。省系统将包括省级数据库、到市州网络线路、前置机设备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适当考虑补助市州数据转换传输实施经费。但市级信息系统建设改造、市区县数据整合、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需要各市州适当安排配套资金统筹投入。各市州可以结合住建部布置的交易数据日报制度与个人住房信息查核系统建设,争取政府支持解决工作经费。

    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省厅将系统建设纳入对各市州工作的目标考核,制定项目推进责任制,并将及时通报考核有关情况,不合格的单位要对主管领导进行约谈问责。省厅在厅网站设立了系统建设专题,建立了湖南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QQ群,便于大家交流讨论,还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交流各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各市州要对所辖县市区系统建设进行统筹安排,对建设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推进。

    各位领导,同志们,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一项全新的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意义重大,时间紧迫,让我们在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齐心协力,为加快推进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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