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补短以评促建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时间: 2021-09-01 16:07

    以评补短以评促建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1年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并于7月23日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1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国选择81个样本县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我省郴州市汝城县、永州市宁远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纳入了全国2021年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名单。

    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是以县域为单位开展评价,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帮助各地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一项重要工作。

    评价内容聚焦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从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等4大核心目标,18个分解目标,共71个指标对县域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乡村建设评价包括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现场调研、分析评估、形成评价报告等步骤。

    根据住建部相关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迅速展开工作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易小林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指导会,成立了以湖南省建筑设计院牵头的省级专家团队负责开展评价工作,指导会上易小林副厅长对71个指标进行了逐一分析,并补充提出了符合湖南乡村实际的指标建议。专家团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学习文件精神,重点针对评价内容、工作步骤、工作手册、具体指标作了全面详细的研究后,以目标为导向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压实部门责任。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积极协调样本县及其所在地级市做好相关工作。并制定了《2021年湖南省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地级市、样本县及省级专家团队负责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三是开展培训调研。专家团队于8月22号至27号分别赴宁远县、汝城县、凤凰县开展现场培训和座谈工作。培训会上技术专家重点围绕指标体系、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技术介绍,并针对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帮助与会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迅速建立工作认识,摸清工作思路,为共同完成这一项艰巨的任务提高效率。

    村建设评价工作是编制“十四五”乡村建设规划、制定有关政策、确定乡村建设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有助于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帮助各地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推进乡村建设,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目前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专家团队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下阶段专家团队将结合实地调研的情况分析采集数据,系统评价各样本县的乡村建设成效,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提出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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