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厅长-在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整改视频会上的发言
时间: 2020-02-24 10:51
在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整改视频
会上的发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鹿山
(2019年8月23日)
文浩副省长、同志们:
今天,文浩副省长在百忙之中参加这次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脱贫攻坚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了农村危房改造在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性。根据会议安排,由我通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等会文浩副省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一、今年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是决胜脱贫攻坚关键之年,是农村危房改造的清零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扶贫、财政等部门配合支持下,通过市、县、乡、村一线同志们不懈努力,全省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今年农村危房任务5.76万户,截至7月底,全省4类重点对象开工4.21万户,开工率73%,竣工2.53万户,竣工率43.9%。其中20个计划摘帽贫困县开工率93.1%,竣工率84.3%,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是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中央补助资金5.72亿元,省级配套8.91亿元,共14.63亿元,5月底已全部下达各地。深度贫困县中央和省级补助标准达到户均3万元,其他地区为户均2.45万元。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印发了《湖南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各地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加强对计划摘帽县的指导力度,实行厅领导联点督导和技术单位现场指导制度。三是全面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在1-3月全面排查核查存量危房的基础上,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了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摸底核查,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专题动员,并进行了房屋危险性鉴定技术培训。截至8月17日,全省共鉴定4类重点对象房屋252.2万户,其中A、B级安全房屋246.5万户,C、D级危房存量5.76万户。四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深刻汲取桑植县八大公山镇“阳光院”项目质量事件教训,及时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对2013年以来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4类重点对象房屋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大部分县市区基本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共自查4类重点对象70.3万户,发现问题2600户,基本整改到位,市州正在开展复查工作。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各类督查、调研情况来看,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地区房屋鉴定工作不到位。一是鉴定没有全覆盖。少数县市区没有梳理汇总本地所有4类重点对象名单,没有组织对所有4类重点对象开展全覆盖房屋危险性鉴定,导致发生遗漏现象;二是鉴定能力水平不高。部分县市区没有组织对鉴定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鉴定工作人员鉴定能力水平不高,少数县市区完全由乡镇和村干部开展鉴定,导致鉴定结果不精准。三是鉴定把关不严格。存在个别将A、B级安全房屋鉴定成C、D级危房;个别将C级危房鉴定为B级安全房屋;少数县市区鉴定工作人员作风不实,没有按鉴定表内容逐项鉴定,或是鉴定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问题。四是鉴定工作宣传解释不够。部分县市区没有加强对鉴定工作的宣传,鉴定结果不公示、不告知,导致农户对鉴定不知情、不信服。五是挂牌标识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没有对所有鉴定为A、B级的安全房屋进行挂牌标识;部分县市区挂牌不规范、不统一,存在标识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清楚和张冠李戴等现象。如古丈县高峰镇三坪村挂牌内容中,房屋年代全填“2010年”,还有将“住房安全明白卡”挂在其它闲置房屋的情况。由于鉴定不全面、不精准导致全省的底数不清,存量变动大。8月17日省扶贫办反馈我厅的危房存量与3月上报国家部委存量数相比,全省增加存量危房2.38万户,有14个县市区存量增加超过500户,其中涟源市、新化县、耒阳市、祁东县超过1000户;市级层面衡阳市、娄底市变动最大,增加均超过4000户。
(二)部分县市区进度缓慢。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总体进度达到时序进度,但不平衡,部分县市进展缓慢。如7月底,资阳区、嘉禾县、永定区、临湘市、桂阳县开工率低于40%。同时,“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存量危房和开工农户录入不及时。如截至8月15日,衡南县、常宁市、资阳区、道县、新化县有超过1000户未系统录入。特别是道县1户都没录,衡南县、武陵区录入率低于10%。
(三)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没有健全和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少数县市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不健全;建造过程中,服务指导流于形式、检查巡查次数少、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如桑植县八大公山镇“阳光院”项目存在“墙体裂缝、扣板脱落”等质量问题,陈家河镇仓关峪村“阳光院”项目存在“圈梁、构造柱等抗震措施缺失、墙体砌筑平整度差,门窗过梁支承长度不够、悬挑梁嵌入墙体长度不够”等质量安全隐患,被责令拆除重建。二是加固房屋没有消除安全隐患。少数县市区存在片面注重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现象,对危险点加固改造不到位,风化剥蚀严重的生土墙,不做加固处理只用石灰砂浆粉刷;木结构房屋只换瓦屋面,不更换腐朽的木柱、梁和檩条。如平江县三市镇宦田村存在墙体开裂未做处理、辰溪县孝坪镇板桥村加固改造未消除危险点、隆回县荷香桥镇天马山村房屋危险点未排除。三是大排查大整改不扎实。少数县市区没有对2013年所有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全覆盖开展安全评定工作;少数县市区没有逐栋逐户开展评定;排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到位。还存在安全评定表填写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等现象。
(四)竣工验收不及时、不规范。一是验收不及时,部分县市区只在年底集中统一验收,验收频次少,导致年底验收人员紧张,验收时间滞后,乡村干部及群众有意见;二是部分县市区没有严格验收程序,有的仅由乡镇组织验收,导致房屋验收把关不严。三是部分县市区没有组织验收业务培训,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较低。
(五)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县市区由于工作进展缓慢、验收不及时、资金分批拨付频次少、间隔时间长等原因,危房改造资金未能及时发放、资金“趴账”问题突出。如炎陵县2017年应拨付给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仍有10%未拨付给农户。
(六)改造效果不佳。一是基本使用功能不完善。部分农户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使用功能,如没有设置厨房和厕所,在加固改造房屋中更为明显,仍然使用露天或围护结构不安全的厕所。我厅联点督导过程中,永顺县、泸溪县、新化县、新宁县、古丈县等县市新建的危房改造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未配置厕所或厕所标准太低的问题。二是建新不拆旧问题突出。今年,省领导和我厅在实地调研发现,部分县市区建新不拆旧问题比较突出,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人居环境。据“湖南省脱贫攻坚三落实动态管理系统”数据统计,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中,有7%是建新不拆旧方面的问题。如新宁县万塘乡双亭村两户旧房暂未拆除,老人仍住危房。邵阳县白仓镇塘代村、九公桥镇白竹村少数农户新建房屋后老人仍住危房,存在安全隐患;溆浦县中都乡中都村陈某2018年危房改造新建入住,旧房属危房,有安全隐患,一直未拆除。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要求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要按照我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认真自查梳理、列出问题清单,严格对标对表,狠抓整改落实,逐项对账销号,全面完成现有存量危房改造。我厅也会进一步整理联点督查、调研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一)实现房屋危险性鉴定工作全覆盖。各地要开展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回头看”,进一步梳理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查漏补缺,确保鉴定全覆盖,确保鉴定规范准确、不漏一户。并采取有效方式将鉴定结果告知农户,能当场告知的当场告知,农户不在家的应电话告知,并作好记录。告知是至少要有2人,既要有村组干部,又要有驻村扶贫干部。应将所有四类重点对象房屋鉴定标准、鉴定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农户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应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农户如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机构重新入户鉴定。鉴定结束后,鉴定结果要告知农户,对A、B级安全房屋逐户挂牌标识,对C、D级危房逐户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及时纳入改造计划。
(二)加快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各县市区尤其是20个计划摘帽县要及时将摸底核查确定的4类重点对象新增存量危房全部纳入2019年改造计划,迅速将改造任务分解下达到乡镇、村。督促乡镇、村倒排施工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工作调度、增加督查检查频次,至少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针对还没有开工的危房改造户,各地要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督促其尽快开工,确保8月底前全部开工,11月底全部完工。
(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县级要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市州8月底前完成复查。我厅将组织120个小组分赴各地进行抽查工作。目前已完成人员抽调、分组、检查名单抽取等工作,下周全面培训后将于9月初深入各县进行抽查,请各市州、县市区、乡镇和村居干部积极配合。对工作不落实的地区将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将进行约谈。抽查情况将作为年度脱贫攻坚考核危房改造工作计分内容。2020年1月至3月,我厅将再次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开展“回头看”,如果还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将约谈问责相关部门。二是对2019年正在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户自雇的施工队应有一名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统建项目必须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统一监管。各地应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和指导服务,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入户指导服务不少于二次,其中施工过程检查指导不少于一次、验收时一次。三是对排查中发现实施危房改造后原危房未拆除甚至仍住危房的,要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督促乡镇、村结合空心房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综合施策拆除危房。如拆除危房会影响其他房屋安全的,要张贴或悬挂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及时验收并加快资金拨付。 房屋竣工后,各地要督促乡镇及时做好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至少每月验收一批。验收不合格的,要督促整改到位。验收合格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及时将名单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补助资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应全额拨付到“一卡通”。在对象精准、质量有保障的条件下,各地可按进度拨付补助资金。资金足额拨付到户一个月内,农户名单及补助金额应在村务公开栏、乡镇政府和镇区主要街道、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档案信息管理。一要完善纸质档案。各地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逐户建立档案,规范档案管理,确保纸质档案真实、完整、准确。各县市区要根据省厅下发的参考模板,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全县统一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格式。纸质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负责填报、整理,竣工验收后统一上交县级住建部门保存归档。村、乡镇、县级均应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二要提高危改农户档案信息录入质量和进度。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检索系统操作培训和业务指导。乡镇要将农户档案信息及时录入检索系统。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确保档案信息系统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对各地8月17日上报的存量危房数,要一户不漏的录入检查系统,并由县级住建部门锁定任务,作为今年任务数,改造一户,更新一户,确保进度与系统数据一致。
(六)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广播等媒介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农户了解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制作政策明白卡、工作手册,发放到乡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各县市区要加强舆情引导和管控,向社会公布投诉咨询电话,畅通投诉咨询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妥善解决农村危房改造中的信访问题。针对危房改造工作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扶贫部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房屋危险性鉴定、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人员应当覆盖乡镇、村从事危房改造工作所有人员及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从事房屋危险性鉴定和竣工验收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充分依靠三种力量。离11月底完成剩余农村危房改造,不到100天时间,已经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在这非常时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加强与扶贫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要调度本部门工作力量,充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尽锐出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还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更要充分依靠基层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行业技术单位人员这三种力量,举全民之力,按期高质量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实现贫困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具体来说,要充分依靠村支两委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入户排查、思想动员、危房鉴定、评议公示、竣工验收、档案信息方面发挥作用,特别是要明确专人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充分依靠乡镇广大干部,在联合审查、信息比对、政策咨询、信访回复方面发挥作用;要充分依靠行业技术单位人员,在危房鉴定、房屋设计、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工程造价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