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市州2015年1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一)

      时间: 2015-04-10 10:28

    长沙市:

    一、积极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通过下发通知和强化督促,各项目积极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1月,补签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255项;新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66项,其中:已签署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66项;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58项,其中: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58项,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的工程70项。

    二、创新监管方式,探索社会监督。根据《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开放日活动实施细则》,结合年底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与媒体通力合作,在1月31日上午组织市民群众80余人在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一工区成功举办质量安全开放日活动。通过质量安全开放日活动,为创新监管方式提供了积极的探索平台。

    三、常态化曝光。根据既定方案,在长沙晚报上曝光了1月份怡然翠园家天下二期、浏阳河供应站2家企业、项目和个人的失信行为。

    四、深入推进住宅产业化。1、为有序推进我市两型住宅产业化工程建设,保障两型住宅产业化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我委拟印发《长沙市两型住宅产业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目前正在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2、在1月21日至23日,会同相关部门对湘江新区(筹)、高新区管委会和区县(市)政府2014年两型住宅产业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督查,向市政府呈报2014年全市两型住宅产业化推进工作情况,提前部署和安排 2015年两型住宅产业化工作。3、我委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下达2015、2016年两型住宅产业化建设任务的通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2015、2016年两型住宅产业化建设任务的通知》,分区域对2015、2016年两型住宅产业化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安排。4、印发《2015年两型住宅产业化培训计划与工作方案》,拟对全市有关人员按工作性质、工作需要进行分类培训。5、积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对接,并签署了《<长沙市预制装配式住宅节能减排效益实证分析研究>课题合作协议书》,致力提高我市两型住宅产业化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我市成功申报国家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

    株洲市:

    一、关于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我局积极转发省厅《关于请按月报送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知》(株建函〔2015〕16号)。1月份,我市新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31项,均已执行了“两书”签订工作;已开工或正在建设的项目补签“两书”206项,其中醴陵、株洲县和云龙示范区已开工或正在建设的项目均已补签了“两书”,补签率为100%;炎陵、茶陵和攸县已开工或正在建设的项目分别补签了9个、22个、2个项目的“两书”,分别占71.3%、92.6%、62.8%;城市四区已开工或正在建设的项目补签了123个项目的“两书”,占项目总数的98%。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力争在春节前完成所有项目“两书”的补签工作。

    二、关于严厉打击“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为进一步准确理解住建部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以下简称《办法》),我局积极转发了部、省关于《办法》释义的通知(株建函〔2015〕17号)。从11月底起,我市已全面组织进行认定查处“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次全面排查工作。2015年1月份,炎陵县检查了14个项目,暂未发现“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茶陵检查了32个项目,发现2个项目存在“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占被检项目6.25%;攸县检查了25个项目,发现1个项目存在“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占被检项目4%;醴陵检查了20个项目,发现4个项目存在“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占被检项目20%;株洲县检查了18个项目,发现5个项目存在“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占被检项目27.8%;云龙示范区检查了5个项目,发现有3个项目存在“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占被检项目60%;城市四区检查了26个项目,有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13个,占排查项目50%,有转包行为的项目4个,占排查项目15.38%,有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8个,占排查项目30.77%,有挂靠行为的项目6个,占排查项目23.07%,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项目4个,占排查项目15.38%。全市装饰装修行业共检查项目13个,未发现“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排查检查情况,各地住房城乡主管部门正在立案调查。

    三、关于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为认真汲取北京“12.29”、郴州“1.2”等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我局制发了《株洲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株建函〔2015〕1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截止1月底,全市开展监督执法检查239次,检查工程285项,下发监督执法检查整改单159份,下发行政处罚书31份,处罚单位27个,处罚人员7名。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排查力度,预计在2月15日前完成第一轮安全生产大排查。

    四、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的情况。目前,我市城市四区住宅工程质量治理工作全面进行,县市区已启动标准样板示范工程培育工作。截止目前,市区共培育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示范项目9个。下一步,我局将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作为2015年工作的重要内容。

    湘潭市:

    一、为贯彻落实住建部“12.2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5日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紧急会议精神,1月7日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在建工地质量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深刻查摆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的薄弱环节,并决定在年前开展两轮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

    二、为把当前的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及上级部门新的精神指示传达到企业、到项目、到基层, 1月10日我局采取局党委班子“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组成8个组下到工地一线进行质量两年行动及安全生产工作宣讲,与各项目负责人进行亲切交谈,对照要求认真督查下项目工作落实情况,并要求全市各在建项目责任主体进一步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掀起质量治理及安全隐患排查的热潮。

    三、1月20日,我局组织全市商混企业及检测机构召开全市混凝土质量问题专项整治会议,会上认真通报了前一阶段商品混凝土质量整治情况及近期部分项目出现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对有关责任单位实行了严格的处罚措施。会议要求全市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一步深化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对照检查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全市各检测机构应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 不断提高检测工作水平,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

    四、按照省住建厅及市政府的安排,1月10日至20日我局组成8个组对全市1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第一轮质量安全生产排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项目的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进一步落实,自查自纠初见成效。但也发现部分施工项目仍然存在混凝土施工、砌体组砌方面等存在的质量常见问题以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各类隐患500多条,根据情况我局对59个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25个项目实行停工整改,对6家责任主体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实行“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五、为认真落实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中关于强化对建筑施工执业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制定了《湘潭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实施细则》,对全市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发放了扣记分手册》,通过前一阶段的检查,先后两批次对53名未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项目经理实行了扣记处理,将工程质量治理的责任落实到个人。

    益阳市

    一、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1月份,我市在建项目140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3项(中心城区4项,桃江县1项,安化县2项,南县6项),全部按照要求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上报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责任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竣工项目40项(其中中心城区30项,桃江县5个,沅江市2项,南县3项),全部按要求设置了永久性标牌,完善了质量终身信息档案。全市办理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项目35项(其中桃江县2项,安化县18项,沅江市6项,南县7项,大通湖区2项),到本月共计已补签132项,约占应补签项目总数的30%。

    二、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市质安监站和各区县市质安监督机构认真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全市检查项目141项(其中1个项目月末已竣工),检查施工企业125家,检查建设单位113家,安化县发现有违法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项3个,采取了限制施工单位3个月内在该县参与招投标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的处理。中心城区和其他区县市暂未发现有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项目。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一是较好地加强对国有投资项目的监管。全市所有国有投资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基本完善,项目自控体系基本到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明显好转,质量安全控制情况较好。二是加强了对保障性住房的重点监管。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27个(其中中心城区11个,赫山区2个,资阳区1个,桃江县4个,沅江市5个,南县4个),录入信息平台25个(中心城区1个,沅江市1个未录入)。三是狠抓了住宅常见质量问题的检查和监督整改。部署开展了岁末年初的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通过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214条,下发整改通知35份,责令停工整改项目24个,约谈责任人员2人。

    常德市

    一、继续加强宣贯力度。在上个月进行全市建筑行业大宣贯的情况下,桃源县及西湖管理区再次召开了宣贯大会,两区县共计200余人参加。至此,我市宣贯培训工作暂告一段落,通过宣贯,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等深入人心,全行业已基本形成共识,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全面落实终身责任制。1月份,常德市(含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全面严格实施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度。本月全市(含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办理工程报建手续43项,全部签署了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各区县补签承诺书101项;新办理竣工验收工程24项,设立永久性标志牌24项,建立质量信用档案21项(还有3个工程未进行备案)。

    三、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本月全市共开展监督执法检查132次(含住建局各职能科室站办),检查工430项,其中常德市本级开展87次,检查工程243项;区县市开展45次,检查工程187项。常德市电镀中心、机械零部件加工及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施工单位常德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转包,两个项目各处罚人民币10万元,上报常德市一建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周振红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四、严格招投标监管。截止2015年1月31日,我局受理招标备案并实施监管的项目34个,其中公开招标30个,邀请招标4个。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和严格监管,目前还没有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行为。

    娄底市

    一、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承诺书落实情况。1、在原工作成绩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两项工作。一是要求新开工项目在办理监督注册时提交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承诺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本月全市共报建开工项目6个,按要求签署质量承诺书6个(其中市本级4个,县市2个),签署率达100%;二是对2014年8月25日后的报建项目进行清查,对未签署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的,要求一线质量监督人员督促项目进行补签,本月补签12个项目(其中市本级8个,县市4个)。2、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2个,设立永久性标牌10个(有2个项目是涟源的未设立,正在督促整改),建立质量信用档案12个。

    二、监督执法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1、我局组织三个督查组于2015年1月19日至1月2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质量安全暨建筑管理督查工作。督查组共抽查了24个在建工程项目,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502条,市场不规范行为87项,建议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停工通知书14份,拟上报2家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4名相关责任人严重不良行为公示。2、1月6日,我局对新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测单位12月的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对冷水江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测单位进行了飞行检查,拟上报2家企业、2名相关责任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1家企业一般不良行为公示。3、全面开展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按照《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市安监站迅速在辖区内开展了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从督查情况来看,检查工作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要求,共检查在建项目195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786条,市场不规范行为31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0份,停工通知书33份,对33个非法违法项目下发了停工通知单,对因资金短缺停工14个项目督促落实停工手续、现场保卫和安全防护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定时间、定要求、定措施督促施工单位逐条逐项整改,确保安全大排查工作不留死角、盲区,确保了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四、违法违规曝光情况。我局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工作目前暂未开展,计划春节后联合国土、规划等其他部门在娄底市主流媒体设立曝光台,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衡阳市:

    一、查处基本情况。2015年1月份,针对违法分包施工转包我市共检查工地282个。已认定4个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发包行为,对其中2个进行了处罚,1个找不到责任主体已被强制停工整顿,1个因开发公司资金链断裂处长期停工,还有13个项目的处理在认定阶段。补签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202项;新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42项,其中:已签署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42项;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21项,其中: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21项,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的工程21项。共开展监督执法检查192次,检查工地615项(质量、安全监督分头检查),共下发监督执法检查整改单412分,下发行政处罚文书13份,已处罚到位13个单位。

    二、落实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于2015年1月9日下午召开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国发生多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对如何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决定对衡阳市在建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衡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停工自检,由施工、监理企业组织对所属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建立自查台帐,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保证整改经费。企业停工自查合格后,必须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认可方可复工,未停工自查的项目,监督机构在排查时直接进行停工排查并重点监督。衡阳市各级监督机构将组织对全部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地毯式大排查。对各类园区、开发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私人规模建房项目和保障性住房进行重点排查。对于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违法违规项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无条件停工整顿;对不落实停工整改的,一律顶格处罚,一律上报不良行为公示,并在媒体曝光

    市委常委、副市长罗东海要求衡阳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底线意思,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遏制和减少一般性事故发生;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群策群力确保安全。市领导罗东海、胡水龙、唐文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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