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长沙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时间: 2015-03-20 09:10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紧急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湘建明电〔2015〕1号)和《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湘建建函〔2015〕2号)要求,省厅第一督查组于2015年2月4日至6日对长沙市贯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于检查后向长沙市反馈了督查意见。
一、工作总体情况
督查组听取了长沙市住建委工作汇报,查看了有关文件和资料,重点抽查了园区5个在建项目。督查组认为长沙市住建委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基本平稳。主要表现在:
(一)加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贯彻落实。制定了《长沙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细化为21个条块,落实到住建委各处室、站办,组织全市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商品砼、劳务等企业进行学习宣贯。全市新受监项目均按规定签订了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授权书,在建项目补签率达到90%。
(二)部署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紧急会议精神和省厅相关工作部署,下发了全市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整改情况分级报送各安监机构,市住建委对排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已排查在建项目610,下发整改通知328份,停工通知18份。
(三)深化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长沙市继续“打非治违”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项目底数基本清晰。2014年出动执法人员7323人次,检查房屋市政工程276个,下发停工令121份,对23个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实施行政处罚769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园区项目“短板效应”认识不足。一是园区项目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大量存在。除湘江新区的爱城阳光公寓项目外,长沙经开区同舟汽车星沙厂区项目、望城经开区永通福特4S店项目、浏阳经开区法泽尔公司厂区项目均未办理施工许可,并已施工至主体封顶,长沙经开区久纳科技公司厂区项目到主体施工阶段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望城经开区永通福特4S店项目甚至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二是园区项目质量安全隐患突出。受检项目大部分存在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脚手架、消防安全、临边洞口防护等重大危险源失控的情况,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手续(检查未提供),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资料严重缺失。三是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普遍存在。从建设程序、人员社保、合同、资金流向、现场履职等市场行为方面检查情况看,5个项目共检查市场行为326项,符合项211项、不符合项115项,符合率65%。受检项目普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不落实。从受检项目看,企业基本都存在对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认识不到位,自查不落实的问题,受检项目普遍没有企业排查记录,更谈不上自纠整改到位。省厅要求的企业“八查”,在这些企业身上“形同虚设”。二是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除湘江新区的一个项目外(勘察、设计单位也没有),县市区的受检项目均未按规定签订承诺书和授权书;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理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情况普遍。三是企业对项目管控不到位。由于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力度小,没有形成应有的震慑力,受检项目普遍涉嫌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企业和项目失联,成为两张皮,企业管项目变成项目管项目,成为项目公司。企业对人员、质量安全投入完全不到位,对项目的人、财、物失去管控,必然导致企业对项目管控不到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文明施工脏、乱、差。
(三)监督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部门监管“外部不联合、内部不联动”没有达到应有的管理效能。长沙经开区建设局与长沙县住建局在长沙县区域内各自为政,长沙经开区项目监督成为了“上级没有管、同级不能管”的“独立王国”。望城区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将项目监管权、执法权分立,浏阳市经开区与市住建局,还有长沙市湘江新区与市住建委的项目监管权、执法权和监督权。二是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监督规范化不落实。园区项目监管实行“双重标准”,园区成为安全隐患排查的盲区死角。长沙、浏阳经开区一线监督人员没有按照监督规范化的要求对项目进行监督,监督发现的问题没有跟踪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也没有提出进一步的处理意见,主管部门对监督机构的季度考核、监督机构对人员的月度考核完全没有,导致项目的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重大危险源失控。三是层级监督不到位。园区成为层级监督的“盲区”,合同备案、市场执法、质量安全监督等各环节工作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落实。市住建委要深刻认识园区项目对质量安全的“短板效应”,在2月份开始的第二轮安全隐患排查中,要以各类园区、开发区、私人规模建房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重要设备设施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地毯式大排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死角,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隐患未消除的一律不得复工。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媒体曝光,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典型地区、企业和项目进行公开曝光。
(二)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要进一步深刻认识非法违法项目建设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的极端危害性,将“无合法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的园区建设项目”纳入“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把长沙经开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长沙县统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三)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规范施工许可发放。要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本地施工许可相关文件,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的许可条件和要求,一律取消。二是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设立永久性标牌和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等三项制度。对在建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签署或补签情况进行审查,对没有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的,应在2月底前补签到位。三是加强企业自查自纠。在第二轮安全隐患排查中,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自查整改工作,在排查中着重检查企业“八查”是否到位,纠正整改是否落实,对自查整改不到位,导致项目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停工整改,上报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
(四)完善监督保证体系建设,落实监督主体责任。一是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外部联合、内部联动,切实开展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排查工作,下决心查处一批存在“三包一挂”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重点关注园区项目、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市场促现场,以行为保质量安全。二是规范监督行为。要切实落实监督主体责任,加强主管部门对监督机构季度考核、监督机构对监督人员月度考核,严格落实奖惩,以规范监督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层级监督。市住建委要以园区为重点,加大层级监督力度,落实层级监督责任。市质、安两站在监督规范化考核中要重点抽查园区在建项目,市执法局要着重检查园区项目建筑市场执法情况。
四、项目处理意见
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爱城·阳光公寓”项目、湖南同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星沙厂区施工项目、汽车内外饰件及车灯生产项目、湖南汽车城永通有限公司福特4s店项目、湖南法泽尔动力再制造有限公司综合楼、厂房、传达室建安工程项目。督查组责令长沙市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经长沙市住建委复查后方可复工。责成长沙市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同时,督查组还向长沙市下发了建筑市场执法建议书,要求长沙市住建委进一步调查核实,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项目整改和处理情况由长沙市于3月10日前报省厅建管处。省厅对整改落实情况将组织“回头看”工作。(厅建筑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