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技术指导服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6-033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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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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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技术指导服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开展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技术指导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服务事项名称及经费预算
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技术指导服务项目,预算经费31.5258万元。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以培训宣讲、现场教学、技术支撑为核心,采用“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咨询服务”模式,面向全省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培训宣讲服务。政策标准解读培训,解读自建房安全管理、农村建房监管、隐患排查整治等法律法规,培训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二)现场教学指导服务。施工现场教学指导,演示正确施工行为,进行实地带教指导。
(三)全过程技术支撑服务。编制相关农房建设、自建房安全管理等技术资料,提供技术咨询渠道,及时响应基层技术问题。
四、项目完成时限
本项目计划于2026年7月开始,2026年12月上旬完成。
五、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公开遴选活动。
2.申报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建筑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且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近5年受政府部门委托开展过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相关的咨询、技术支持或综合评估。
3.申报单位项目组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且具有建筑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至少配备28名以上工程师(需配备至少14名高级职称以上工程师及14名中级职称以上工程师)。
4.本项目相关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17:00(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技术团队人员相关材料;
(5)服务方案;
(6)报价表;
(7)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3、提交材料: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完全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组织评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申报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申报项目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评选一家技术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厅将按程序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A507办公室(邮编41011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廖曲波,0731-88950274。
附件:项目承担单位遴选评分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3日
附件
项目承担单位遴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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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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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 |
10 |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专业甲级资质的计3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的计5分。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计3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的计4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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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绩要求 |
15 |
申报单位近五年内参与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相关咨询、技术支持、综合评估项目,或参与编制自建房结构安全鉴定、排查整治等技术性文件。每提供一个省级项目得5分,每提供一个市级项目得4分,每提供一个县级项目得3分,本项最多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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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30 |
服务方案应当响应遴选公告要求,内容齐全,且表达清晰、逻辑合理,从工作目标、措施、时间任务安排、步骤、保障等方面按一般、良好、优秀三个等次进行评价。方案一般的计15~20分,方案良好的计20~25分,方案优秀的计25~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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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团队 |
15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证书且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计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计3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每配置1名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正高级工程师计2分,本项最高计10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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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价部分 |
项目预算 |
10 |
有资金预算明细,每一项费用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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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报价 |
20 |
报价最低的为计算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 (计算基准价/项目报价)× 2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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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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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按评分表内容及顺序逐项准备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