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十五五”城市更新实施路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6-03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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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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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十五五”城市更新实施路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拟对《湖南省“十五五”城市更新实施路径研究》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湖南省“十五五”城市更新实施路径研究》项目,本项目经费49.414万元。
三、工作内容
根据国务院《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工作部署,我厅开展湖南省“十五五”城市更新实施路径研究。研究应紧扣国家及我省相关部署,聚焦我省城市更新工作实际需求,在系统评估的基础上科学提出下一阶段总体导向、阶段性目标与重点任务,借鉴省内外经验提出适合省情的实施路径与组织模式,并围绕用地、资金、审批、产权等关键环节形成可操作的政策建议,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我省城市更新工作成效与短板;
2、科学提出“十五五”城市更新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
3、细化推进计划,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四、项目完成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以下进度要求完成:
1、2026年7月—8月:开展实地调研、专题研讨与数据测算,完成研究报告初稿编制;
2、2026年9月: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期间,同步组织开展规划编制;
3、2026年10月:城市更新相关规划内容与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内容统筹整合,形成《规划》送审稿。
五、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公开遴选活动。
3、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熟悉湖南省城市发展实际,具有城市更新相关研究经验。精心组建项目组,并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要求项目不得转包或超规定分包。
4、项目组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项目成果。
5、本次公开选聘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以项目组形式,并经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日17:00(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3)研究方案(应包含研究内容、工作目标、措施、时间任务安排、步骤、保障等);(4)报价函;(5)近五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等);(6)技术团队人员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
4、组织评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从申请单位的报价、企业实力、服务方案、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预算编制服务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
七、进度要求
1、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签订合同。
2、资料转移及保密要求:承担单位和项目组成员须在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将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向外界泄露。承担单位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承担单位及其参与人员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更新保障处)
邮政编码:410007
联系方式:0731-88950031
联系人:谭宪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2日
比选评分表
评审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以下各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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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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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 |
10 |
1.近五年来,申报单位获得住建部、省级人民政府和所属行政部门颁发的先进奖项,每获一个奖项计3分。 2.近五年来,申报单位获得市级人民政府和所属行政部门、市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奖项,每获一个奖项计2分。 此项累计最多计1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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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验业绩及奖项 |
10 |
1.申报单位近5年内参与过湖南省重要专项“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或“十四五”总结评估工作的计3分;参与市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每个计2分;参与过省级城市体检工作或编制省级城市更新相关技术标准的,每个计2分,参与过市县体检工作或编制相应层级城市更新相关技术标准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10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委托协议(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证明原件),未提供的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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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部分 |
工作方案 |
50 |
工作方案应当响应遴选公告要求,内容齐全,且表达清晰、逻辑合理,从课题研究内容、工作目标、措施、时间任务安排、步骤、保障等方面按一般、较好、优秀三个等次进行评价。方案一般的计15~30分,方案较好的计30~40分,方案优秀的计40~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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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团队 |
10 |
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计2分;具有研究院、规划院、省属国企、中央企业等设计、规划相关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每一名计1分,最多计5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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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价部分 |
项目预算 |
10 |
有资金预算明细,每一项费用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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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报价 |
10 |
报价最低的为计算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10分;其他申报单位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计算基准价/项目报价)×1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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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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