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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全省消防材料抽检工作》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6-02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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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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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全省消防材料抽检工作》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全省消防材料抽检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拟对《全省消防材料抽检工作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全省消防材料抽检工作项目,本项目经费19.4万元。

三、工作内容

采用现场核查与抽样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14个市州(含湘江新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常态化消防质量监管。重点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抽查不少于14个在建项目。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及《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消防质量控制技术标准》(DBJ43/T393-2022)等技术标准,对建筑保温材料、消防产品等防火关键材料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并提交检测成果,全面清查和掌握全省消防材料的质量现状。

四、项目时限

该项目计划于2026年9前完成。

五、申报条件

1.服务事项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公开遴选活动。

3.项目不得转包或超规定分包,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

4.申请单位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以下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工程、钢结构工程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652217:00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1)项目实施方案;(2)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5)项目实施团队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6)企业综合实力证明等材料复印件(7)项目报价。以上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有关人员的证明需提供在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

4.评审组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从申请单位的服务方案、项目报价、资质能力、技术能力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件。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济合同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B602(邮编:410116)

联系方式:杨先生0731-88950072

附件:项目承担单位比选评分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518


附件

全省消防材料抽检工作承担单位比选评分表

单位名称

序号

计分

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企业 资质

10

按要求提供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法人证明、资质证书,资料齐全得10分,缺项每项扣3分,最多扣10分。

2

实施

方案

10

提供项目实施方案,(1)目标明确2分;(2)实施计划安排合理2分;(3)风险应对措施考虑周全2分;(4)可操作性2分;(5)组织与职责清晰2分。没有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3

质量控制措施

10

根据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审,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对检查标准、检查内容、详细检查结果记录、保证措施,方案设计全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10分;比较详细、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不够明确的计7分;方案欠合理、可执行性不高的计4分;没有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4

类似项目业绩

15

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本项最多计1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同一个项目不重复计分。

5

实施

团队

15

1.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5分,具有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3分,其他计1分;最高计5分;

2. 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建筑工程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的计2分,最高计10分。

注:同一人员不累计,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与近三个月由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

综合

实力

30

1.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可)的计5分;

2.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九项全项资质的计5分;

3.拥有独立的试验场所,拥有以下专业燃烧设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垂直燃烧试验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水平燃烧试验炉,建筑单体燃烧试验机,电缆耐火完整性检测设备,铺地材料燃烧性能检测设备等,每台计4分,最高计20分。注:须提供设备采购发票、合格证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7

投标

报价

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单位计10分,第二低投标报价单位计8分,最高投标报价单位计5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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