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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可再生能源在零碳建筑中的实现模式研究》课题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5-169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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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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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可再生能源在零碳建筑中的实现模式研究》课题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开遴选《可再生能源在零碳建筑中的实现模式

研究》课题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可再生能源在零碳建筑中的实现模式研究》课题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可再生能源在零碳建筑中的实现模式研究》课题项目,本项目经费约19.75万元,项目经费签订合同后预先支付30%,剩余经费于项目验收后安排。

三、工作内容

(一)主要研究内容

1.针对可再生能源零碳建筑应用,以国家《零碳建筑技术标准》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导向,研究适宜湖南地区的可再生能源(浅层地热能、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在典型建筑类型(办公建筑、医院建筑、学校建筑)上应用的适配性问题,并提出可再生能源在典型建筑类型上应用的技术路线、方案及其节能减碳效益。

2.针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市场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研究并提出与之相匹配的政策机制(激励机制、推广机制、技术标准体系等)和市场商业模式(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许可、片区集中能源托管等)建议。

3.提出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上下游产业发展企业图谱。

(二)创新点

1.湖南省典型适宜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潜力与适宜性、减碳效益量化;

2.基于市场内生动力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机制、市场模式研究;

聚焦可再生能源、新能源领域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助力全省“4X4”现代化产业体系育新培强为目标,提出《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上下游产业发展企业图谱》。

(三)考核指标

1.完成《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在零碳建筑中的实现模式研究报告》

2. 完成《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上下游产业发展企业图谱》

四、项目完成时限

该项目计划于2026630日前完成。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公开遴选活动。

2.项目申请单位须具备较强研究和技术实力,需具备组建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能力。

3.项目申请单位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拟任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领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1)《工作技术方案》(含项目预算、服务承诺等);(2)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5)其他可以佐证单位专业力量等情况的相关资料复印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

4.评审组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以及申报项目工作技术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件)。结果确定后,将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进行直购、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设计处A502办公室(邮编:41011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先生0731-88950108

附件:《可再生能源在零碳建筑中的实现模式研究》课题项目比选评分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27


附件

《可再生能源在零碳建筑中的实现模式研究》

课题项目承担单位综合评分表

比选单位:                             比选地点:

序号

计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机构实力

20

1、申请单位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计5分;

2、申请单位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项得1.0分;本项满分3.0分;

3、申请单位具有信用等级(AAA级、AA级、A级)分别计6.0分、4.0分、2.0;本项满分6.0分;

4、申请单位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分省级及以上、地市级、县级)分别计6.0分、4.0分、2.0分;本项满分6.0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待查),未提供不计分]

2

团队实力

20

1、申请单位委派团队成员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建类正高含教授职称或具有土建高级工程师(含副高)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的,计5.0分;

2、申请单位委派团队成员中(不含项目申请条件资格人员)具有土建类高级工程师或中级工程师证书(本项满分15.0分):

(1)高级工程师证书(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等)人员,每个计3.0分;

(2)中级工程师证书(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等)人员,每个计1.5分;

3)以上可累计加分,同一人员提供不同专业或职称等级证明时按提供证明材料的最高等级计分(“就低不就高”),累计满分不超过12.0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待查),未提供不计分]

3

工作业绩

20

1、申请单位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或科学技术等领域类似科研课题业绩的,每个计2.0分,本项满分10.0分。

2、申请单位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可再生能源(含太阳能光伏、浅层地热能、综合能源改造等)或零碳建筑(含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低碳、近零碳、零碳建筑等)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每个计2.0分,本项满分10.0分。[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原件待查),未提供不计分]

4

工作方案

10

申请单位提供的工作方案应当响应遴选公告要求,内容齐全、逻辑清晰,从工作理解、实施步骤、研究思路、重点分析等方面按一般、良好、优秀三个等级进行评价。评价为

(1)未提供工作方案的计0分;

(2)一般的计2.0-5.0

(3)良好的计5.0-7.0

(4)优秀的计7.0-10.0分。

5

预算报价

25

1、申请单位项目研究编制资金预算明细,每一项预算费用合理本项满分5.0分预算明细不合理的扣1.0-5.0分。

2、申请单位报价最低的为计算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20.0分;其他有效申报单位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计算基准价/该申请单位报价)×20.0(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3、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6

服务保障

5

有服务保障相关措施,措施得当。无保障措施的计0分,措施不得当的扣1.0-4.0分。

总得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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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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