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5-16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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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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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拟对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常年法律顾问,本项目经费19万元/年。
三、工作内容
1.为我厅的重大行政决策出具法律意见;
2.日常合同审查,解答日常法律咨询;
3.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
4.参与并协助行政听证工作;
5.协助草拟、修改、审核重大的法律文书;
6.为我厅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的政策制度等提供法律意见;
7.为我厅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8.全面参与我厅法治建设工作;
9.办理我厅交办或另行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按时出席我厅需要法律顾问现场参与的各类需要提供法律意见的活动。
四、项目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
五、申报条件
此次选聘仅面向律师事务所,不接受律师以个人名义参与选聘。律师事务所需符合下列条件:
1.《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提供住建领域综合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有为省、市住建系统行政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经验;
3.熟悉住建领域行政及经济活动相关法律法规,有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综合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的经验。
4.符合选聘单位其他条件。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以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报价表;(4)《服务方案》及服务团队相关资料;(5)近五年为省级、市级行政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相关资料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近两年为省级、市级行政单位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胜诉案件相关证明材料。(7)近两年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综合工作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的证明材料。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
4.组织评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结合申报单位的服务方案、经费预算、服务能力、类似业绩及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公示信息。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济合同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B104办公室(邮编410116)
联系方式:蒋女士 0731-88950170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