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技术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3-097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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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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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技术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拟对《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技术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
《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技术服务》项目,本项目经费预算约50.3万。
三、摸底调查范围和任务
全国系统,经普查发现存在明显裂缝、倾斜、变形的约12000栋住房;湖南系统,《湖南省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方案》印发之日前投入使用的城镇房屋,即“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系统”中显示的约168万栋城镇房屋。经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和城市(含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房底数。拟委托一家技术单位承担。
四、摸底调查技术服务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技术导则编制、技术导则培训、数据线上巡检、现场抽检核查及分析报告、日常技术问题答疑、配合系统平台开发等。
五、项目完成时限
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
六、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公开遴选活动。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包括省内外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专项资质的检验检测企业),具有较强技术实力,且曾组织或参与实施相关课题或项目。
3、项目组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且具有工程类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熟悉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城镇房屋建筑调查和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系统操作。
七、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技术团队人员相关材料;
(5)报价表;
(6)工作方案;
(7)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3、提交材料: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完全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组织评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申报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一家技术单位为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厅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进行直购、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省住建厅A518办公室(邮编410116);
联系方式:付先生0731—88950124。
附件:《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技术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2日
附件
《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技术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
类别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 |
10 |
提供公司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料齐全详实的,得10分。每缺1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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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绩要求 |
15 |
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包括房屋普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建筑调查相关课题或项目、各类调查等),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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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部分 |
工作方案 |
25 |
1.该项计6分。响应遴选公告,内容齐全,计6分;缺项每项扣3分,最多扣6分。 2.该项计4分。方案表述清晰,可操作性强,计4分。 3.该项计15分。项目实施计划安排科学合理,按期完成的计15分,不能按期完成的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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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团队 |
25 |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项目组参与成员: 1.该项计10分。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等建筑工程类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人计2分,最高计10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人员,每人计1分,最高计10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 3.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总人数在15人及以上的计5分,在15人以下的计2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 (提供以上人员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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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价部分 |
项目预算 |
10 |
有资金预算明细,每一项费用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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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报价 |
15 |
报价最低的为计算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计算基准价/项目报价)×15。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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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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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按评分表内容及顺序逐项准备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