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

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立法调研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3-08385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3-08-16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立法调研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规定》立法调研项目

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拟对《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立法调研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立法调研项目,本项目经费10万元。

三、工作内容

1.参与起草立法文稿;2.参与起草立法说明;3.参与编写立法依据表;4.参与编制立法参阅资料;5.参与立法文稿修改;6.开展立法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7.形成立法文稿并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8.根据委托方要求,开展其他与立法项目相关的事宜。

四、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于202312月底之前完成。

五、申报条件

此次选聘仅面向律师事务所,不接受律师以个人名义参与选聘。律师事务所需符合下列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个人律师事务均可)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负责人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3822(以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报价表;(4)《服务方案》及服务团队相关资料;(5)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4.组织评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结合申报单位的服务方案、经费预算、服务能力、类似业绩及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公示信息。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进行直购、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B105办公室(邮编410116)

联系方式:郑先生0731-88950022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816

附件:评审因素和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1

技术

F技术50

服务方案

50

实施方案

20分)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当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方案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服务内容、进度计划、重难点分析、服务标准等。

1.方案阐述完整明确,思路清晰,对采购人的需求(工作目标和任务)的理解充分准确,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计20分;

2.方案阐述基本完整明确,思路基本清晰,对采购人的需求(工作目标和任务)的理解基本准确,基本科学合理,具有基本的专业水平,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计15分;

3.方案阐述简单,思路欠清晰,对采购人的需求(工作目标和任务)的理解欠准确,欠缺专业水平,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计10分;

4.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方案有明显错误的或未提供的,此项不计分。

保障措施

20分)

供应商方案中的保障措施,应当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方案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质量目标、保障措施、服务承诺、人员配置、风险控制措施等。

1.方案阐述完整明确,思路清晰,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计20分;

2.方案阐述基本完整明确,思路基本清晰,基本科学合理,具有基本的专业水平,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计15分;

3.方案阐述简单,思路欠清晰,欠缺专业水平,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计10分;

4.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方案有明显错误的或未提供的,此项不计分。

管理制度

10分)

供应商内部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各项制度完善、全面、科学、合理,综合评价优计10分,良计5分,一般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商务

F商务40

律所荣誉

10

供应商获得过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4分;获得过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2分;获得过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1分。(本项最多计10分,供应商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

团队实力

8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主办律师中:

1.     主办律师为硕士学历的,每人计1分,最多计2分;其中有博士学历的,可另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毕业证或者学位证书复印件)

2.     团队律师获得“湖南省优秀律师”、湖南省优秀青年律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的,每人计1分,最多计3分;(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3.     团队律师有高级职称的,每个计1分,本项最多2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历史业绩

22

1.     20171月至今,投标人有市(地、州)级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的,每个计1分;有省级人民政府或省政府各厅级工作部门及以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得12分。

2.     20171月至今,投标人有市(地、州)级人民政府立法起草、论证、调研项目的,每个计1分;有省级人民政府或省政府各厅级工作部门及以上立法起草、论证、调研项目,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者业主方盖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

3

比选报价

F比选报价10

1.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最后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备注:

1.上述要求提供复印件或证明文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否则相应计分项不予计分,且供应商须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作无效响应处理。

2.评标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我要举报
举报电话:0731-88950102
来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驻
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邮编:410116    总值班电话:0731-88950000
公安备案号 43011102002159
省政务中心办事咨询:0731-82213849
政务A10窗口 (三类人员): 0731-82210779
政务A12窗口 (建筑业资质): 0731-82213849
政务A13窗口 (勘察、设计资质及注册人员) : 0731-82210772
政务A14窗口 (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测资质): 0731-82210773
政务A16窗口 (建造师) : 0731-82210775
政务A17窗 口 (造价工程师、房地产、监理资质、外省企业入湘信息报送) : 0731-82210776
主办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46 备案号:湘ICP备10205723号-2

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立法调研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2946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