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城市老旧住房改造“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新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5-15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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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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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报送城市老旧住房改造“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新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
城市老旧住房改造“自主更新、原拆原建”
新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稳妥推进城市老旧住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城市老旧住房改造新模式是指采取政府引导、居民主导、社会参与的“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方式,遵循“先体检后更新”的改造路径,系统整合绿色完整社区创建、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危旧住房改造工作,以城市危险住房及其周边老旧住房改造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实现房屋解危、品质提升、设施完善、环境提质、管理有序等目标。
通过试点,打造典型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老旧住房改造新模式。
二、试点项目条件
(一)试点项目应已启动实施或近期拟启动。
(二)试点项目应为采取自主更新方式实施的拆除新建项目,可以是单栋房屋的改造,也可以是集中连片老旧房屋的改造。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优先支持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并按相关规定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同时择优发布典型案例,全省推荐。
(三)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在组织推进方面,应做到基层党组织引领、居民主导更新、社会主体参与,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组织体系;在技术路径方面,应落实片区(房屋)体检—片区(项目)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的改造路径,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等实施改造;在资金筹措方面,应注重引导居民出资改造,并统筹用好财政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力量参与。
三、报送要求
请各市州汇总所辖县市区情况,于2025年9月12日前按要求规范上报改造试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每一个项目应附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内容要求详见附件2),上报文件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及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程武,0731-88950031
电子邮箱:hnzjgxbzc@163.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