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反馈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和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0-02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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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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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核实反馈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和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实反馈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和
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湘政办发〔2019〕43号)要求,为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建成项目正常运行,现就调度和核实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实2019-2022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清单。我厅全面梳理了洞庭湖区所有乡镇和其他市州的建制镇(不含城关镇和建制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形成了2019-2022年建设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附件1)。本清单将作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考核任务和政策资金支持入库项目,本次征求意见后,原则上不再调整。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夏季攻势”清单、考核细则的通知》(湘生环委发〔2020〕3号)要求,已纳入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的乡镇,不予调整。请组织各县市区认真核对,由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反馈意见。
二、反馈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情况。我厅于去年8月委托第三方机构,抽调专业技术力量对全省已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督导,并下发《关于反馈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督导评估报告的函》(湘建村函〔2019〕228号),提出了整改要求。为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督促项目正常运行,请各地填报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2)。
以上两项工作,请各市州汇总后于3月20日17:00前正式行文(注明签发人),反馈我厅村镇处。
联系人:王畅 88950316 hnzjczcsw@163.com
附件2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督导评估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