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3-03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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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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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厅直机关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守安全、防风险、保民生、促发展、强队伍等中心工作,以普法宣传为基础,以严格执法为抓手,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为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严格行政执法,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1.加大安全生产、房地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相关处室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制定专项方案,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燃气、居民自建房安全,房地产市场等专项执法行动。采用省级直接检查、组织市州检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经营,超资质开发、未批先售、抽逃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相关处室要依法严格履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企业资质、公布不良行为记录等省级职权,每月调度市州执法检查及处罚情况,每季度向法规处报送行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迅速处置、及时反馈。坚持“有案必查、查实必罚”要求,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处理到位。加强执法衔接,特别是执行集中行政处罚的部门和地区,监督检查单位要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处罚单位,处罚单位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将情况函告线索移交单位。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检查情况,投诉举报、信访的办理答复情况,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进行执法监督,严查案件“应立未立”、“已立未查”、以行政措施代替行政处罚、未依法记录不良行为等执法“宽松软”问题。加强层级监督,按行业领域对市州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评,重点检查现场检查率、隐患整改率、违法行为处罚率等情况,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进行重点督导并通报。厅本级建立案件抽查制度,对集访、投诉举报等案件按比例进行抽查,发现相关处室存在执法不作为、处罚不到位等未依法行政的行为,提出依法行政建议,并纳入绩效考核。
4.建立健全诚信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等信用管理制度。对责任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应依法认定责任主体一般或者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发生建筑施工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经调查已确定责任主体的,应认定责任主体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把不良行为记录及有关诚信情况与招标投标、资质审核、差别化监管等方面挂钩,强化建筑市场与工程现场“两场联动”,实行联合惩戒。研究制定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管理办法,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构建可评价、可量化、可感知的信用评价机制。
二、加强普法宣传,全面提升法治意识
5.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等内容。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培训重点内容。
6.推进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推动厅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党员干部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学习讲座,组织普法考试。发布年度全省住建系统违法违规十大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案例专题学习,促进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提升全厅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执法与普法相互融合,以严格执法促进普法宣传,增强行业法律意识,推动行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各部门的普法责任和重点普法内容。组织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汇编。深入宣传《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大力组织开展具有住建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三、强化权力监督,持续规范权力运行
8.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2023年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组织依法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等重点工作,并提出法制意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和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严把合法性审查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关。
9.依法依规妥善处置行政纠纷。规范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办理,完善信息公开示范文本。严格执行法定期限、法定形式等行政程序,结合申请诉求,准确援引法律依据,确保程序合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找准依法行政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向相关处室单位及时发送依法行政工作建议函,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减少行政纠纷的产生。
10.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制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明确责任分工、办理流程,形成高效、顺畅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复议诉讼工作职责,按时准确提交答辩材料并参加审理活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能力与质量。积极支持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决定、裁判以及意见建议。
四、提高立法质量,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1.完成年度重点立法任务。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有序推进造价管理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工作,力争年内出台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聚焦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翻身仗”,按照已申报的2023年立法调研计划,组织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例、燃气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并申报2024年立法计划。
12.加强重要领域立法项目储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安全生产、绿色发展、民生保障、历史文化传承等重点领域,开展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传统村落保护、城市绿化、建筑市场等方面立法调研和立法研讨,形成研究成果,做好立法项目储备。
13.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未经过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发布。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年内开展集中清理,及时公布继续有效、确认失效、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编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汇编。
五、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4.深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改革。落实《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加强检测机构和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加强对市州行政审批的层级指导,逐步统一审批标准、流程和系统。量化资质审查指标,实施清单式、表格式审查,减少自由裁量权。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资质动态核查。健全政务服务目标体系和制度体系,纵深推进政务服务“三化”和“四减”行动。开展“走流程”回头看,及时回应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梳理高频办理事项,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常见问题清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设置政务服务档案室,加快推进档案电子化,规范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15.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第五版)》,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流程、各环节的审批程序规范化、标准化,并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纳入审批系统。全面优化水电气报装接入流程,推行水电气联合办理,深入推行“一站通办”“一网办理”。实现全省房屋网签交易系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不动产登记平台数据互通。
16.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持续深化招投标改革,不断完善现行招投标政策制度,努力构建全省统一的招投标市场。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全流程在线办理。持续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等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招投标全链条监管,加大标后稽查、专案稽查以及违法违规查处惩戒力度。
17.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拓展“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数量和覆盖范围,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范化,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共享,逐步破解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协同对接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各市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优化企业办理公积金业务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加大宣传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
六、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18.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和厅主要负责人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召开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专题会议,高效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实行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厅党组向上级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9.加强法治建设考核。按照“考在平时、考在日常”要求,建立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台账,设置客观科学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综合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