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5-04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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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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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有关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 的通知》 (财资环〔2023〕 117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市、 区)2024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第二批) 万元,具体项目、科目、金额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根据《湖南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洞 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2022-2024年)》 以及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 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和省林业局向我厅报送的资金使 用计划安排。
二、本次为预拨资金,资金分配方案已呈报省人民政府, 若省人民政府对方案另有调整,省财政再另行下文通知。
三、市县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并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应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完成。
四 、请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做好绩效管理监控 ,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 我厅将会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执行情况等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投资评审情况、绩效完成情况,对资金进行调整。
附件:2024年第二批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明细表(节选)
湖南省财政厅
202 3 年 12 月 1 1 日
附件
2024年第二批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明细表(节选)
市州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绩效目标 |
监管部门 |
吉家湖环湖岸线整治和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 期 ) |
湿地生态修复面积8公顷;河道岸线修复长度6千米;水环境治理面积24.3公顷 |
住建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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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
湿地生态修复面积6.2公顷;河道岸线修复长度0.8千米。 |
住建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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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 |
湿地生态修复面积13公顷。 |
住建部门 |
市州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绩效目标 |
监管部门 |
新河水系北段综合整治项目 |
湿地生态修复面积15公顷;河道岸线修复长度2.5千米;水环境治理面积17公顷 |
住建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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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 |
新护穿河湖连通项目 |
湿地生态修复面积3公顷;河道岸线修复长度0.2千米;水环境治理面积32公 顷;水系连通长度0.1千米。 |
住建部门 |
市州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绩效目标 |
监管部门 |
秀峰湖片区水体修复项目 |
湿地生态修复面积3公顷;河道岸线修复长度0.5千米;水环境治理面积5公顷 |
住建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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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罗溪片区水体修复项目 |
湿地生态修复面积6公顷;河道岸线修复长度8千米;水环境治理面积2公顷; 水系连通长度0.7千米。 |
住建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