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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时间: 2025-04-23 10:2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省安委会《湖南省电气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十条硬措施》等有关要求,强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范因动火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明确,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

    《通知》提出四方面要求:

    一是压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各地要“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原则,督促组织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督促作业人员执行动火作业操作规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依法依合同约定承担动火作业相关安全责任。

    二是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各地要督促责任主体对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应依法实行备案制度;限额以上建筑工程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验收等手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督促动火作业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执行动火作业操作规程和措施要求,督促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持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动火作业时严格清理周边可燃物落实防火星飞溅措施,动火作业结束后监护人进行现场复查。

    三是强化动火作业监管执法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用好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强动火作业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动火作业单位资质条件情况、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情况、动火作业内部审批情况、按规定使用设备设施情况、责任主体安全检查情况、作业期间“六必须”执行情况等。对问题突出的,采取限期整改、警示曝光、约谈督办、信用惩戒等措施;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依法实施“一案双罚”;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

    四是推动教育培训和举报奖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通过制作播放警示片、张贴图画、发放宣传资料、曝光典型案例、应急演练等方式,积极宣传防火及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动火作业安全技能培训。要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发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主动反映违规动火作业问题隐患。相关部门要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及时将发现的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举报至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实行奖励,营造社会共治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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