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武冈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
时间: 2018-08-28 15:55
湘建建复〔2018〕66号 B 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04号建议的
答复
唐克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武冈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和省文化厅,现答复如下:
武冈古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被誉为“楚南胜境、千年王城”。省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武冈古城保护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编制指导。我厅作为牵头单位,会同省文物局等相关部门,指导武冈市开展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于2011年8月报请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指导编制《湖南省武冈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作为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明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整体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等;编制《武冈古城—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为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2017年,我厅安排武冈市棚改补助资金11398万元;2018年,截至3月底安排补助资金三批次共计6348万元。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7年,省水利厅安排国省水利投资5622万元,重点支持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和农田水利建设等。
您提出的全力支持武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对于保护武冈古城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武冈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厅将听取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武冈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强对古城保护开发的指导与服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
一是推进保护规划编制。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保护规划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我厅将督促武冈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保护规划编制,并会同省文物局等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察勘和现场指导,指导武冈市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做好审查和报批服务。
二是加强申报工作指导。我厅将会同省文物局等有关部门,指导武冈市开展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协助武冈市赴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申报工作的汇报和衔接,邀请国内名城保护专家赴实地察勘和现场指导,加强武冈市历史文化街区的整治和修缮工作。
三是加大文物保护工作支持力度。省文物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武冈古城内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特别是对省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督促武冈抓紧编制保护规划及修缮方案,促进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和永续利用;在安排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积极向国家文物局上项争资,重点解决武冈古城墙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专项资金问题。
四是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大对武冈市水利建设管理支持力度,重点对武冈市的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进行支持,优先安排古城周边地区水利项目建设。我厅将积极争取对武冈市符合棚户区改造政策范围的住户,在分年度项目计划安排上给予优先安排,并协调相关部门在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五是指导国土利用开发。省国土厅将全力保障武冈市的用地需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出台管理办法,支持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设施。
感谢您对我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044 联系人:夏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