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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五”普法|新法导读:是“家事”,也是“国事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时间: 2022-03-11 08:38

    八五普法|新法导读:是“家事”,也是“国事

    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是“家事”,也是“国事

    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修法背景

    众所周知,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如果用一棵树来形容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关系,那么,家庭教育相当于树的根,学校教育相当于干,社会教育相当于枝。只有根深,树干才能强壮,树枝才能繁茂。如果根出了问题,孩子成长也会出现问题。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禁不止,未成年人弑父母杀同学恶性案件、2020年的抚顺虐童案、留守女童烧伤事件不断发生,其背后映射出的是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促进家庭教育发展,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习近平同志曾多次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家庭教育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保障。20191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邵阳代表团王邵刚等20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议案。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经过调研、审议,认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比仍是薄弱环节。为了进一步促进家庭教育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发展,加速我省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出台已刻不容缓。《条例》的出台,将鼓励并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重视家庭教育,细化指导家长、学校、社会如何三位一体地抓教育,更好地促进孩子们健康成长。

    20211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条例》,自20213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解读

    《条例》共630条,围绕家庭教育从家庭实施、政府推进、学校指导、社会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1.什么是家庭教育?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宪法法律明确规定家庭中有教育义务的是父母。《条例》采用狭义概念,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正面引导和积极影响等活动。《条例》规定家庭教育的重点是未成年人,并指出家庭教育的内容应该包括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湖湘优秀文化教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等。

    2.家庭教育不再只是自己的家事

    管孩子时无力、心累,家长直呼“我太难”;孩子才上幼儿园,家长就开始“为之计深远”,备感焦虑;胎教班、早教班、亲子课,费用高昂,家长感觉自己像被割的韭菜……一边是孩子上蹿下跳,一边是家长焦头烂额,家庭教育究竟该怎么进行?《条例》规定:促进家庭教育发展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民政、公安、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司法行政、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这也意味着,家庭教育不再只是自己的家事,而是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的“大事”。

    3.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需要“持证上岗”

    曾经有人调侃“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太可怕了”,其实这背后戳中了当今家庭教育的痛点:由于缺少为人父母的第一课,造成了家庭教育的不当或缺失并导致系列社会问题。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数据显示,50%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部分家长对孩子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无方;多数父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和“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养轻教”的现象;很多家长过度娇惯、放任孩子,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且向低龄化发展。

    《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作为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应当提高自身家庭教育水平,主动接受家庭教育培训,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以健康的思想和良好的品行教育影响未成年人。政府承担其家庭教育培训的责任,应当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并依托公共服务机构或者场所,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家庭教育研究、培训、服务、监测、评估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辖区内家庭教育服务站点,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负责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宣传,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4.亲子陪伴入法

    孩子成长的各个阶段,父母都不能缺位,否则,不利于其人格的形成与完善。父母如何高效有质量地陪伴孩子,关乎孩子的未来。“养育”不是仅仅给孩子物质上的照顾,而是分为:养育和教育,父母不但要养育孩子健康成长,更加要陪伴教育好孩子。孩子就像是一张白纸,你给他什么颜色他就画出什么样的色彩,父母给孩子足够的爱,孩子就学会了爱与被爱,也就具备了学习其他东西的能力,为之后的成长打好了基础。父母的陪伴虽然不能为孩子决定好人生的每一步路,却可以做孩子的明灯,为孩子指引正确的方向。为此,《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经常开展亲子阅读、体育锻炼、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亲子陪伴活动,通过家庭会议、谈心交心、通信通讯等方式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

    5.关爱留守儿童、呵护留守儿童

    据全国妇联研究报告测算,全国被称为“留守儿童”的孩子大约有6100万人。湖南是劳务经济大省,外出打工人数很多,留守儿童也多,长时间缺失父母的陪伴,他们往往变得孤僻、自卑而敏感。况且,老人带孩子,溺爱多于管教,很多孩子因此荒废学业,还沾染了逃课、抽烟等坏习气。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关心留守儿童,“让他们都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关爱留守儿童,呵护留守儿童正是《条例》秉持的宗旨之一。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条例》规定了特别促进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家庭教育纳入留守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困境家庭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于与未成年子女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的家庭教育责任,《条例》规定,通过定期探望和电话、书信、新媒介等方式,及时掌握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

    主要条文链接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正面引导和积极影响等活动。

    第三条家庭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为国育才,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湖湘优秀文化教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性教育;()生活常识教育、礼仪教育、科普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意识和技能、创新意识和能力、行为习惯等养成教育;()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教育。

    第四条促进家庭教育发展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

    第九条第三款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参与亲子阅读、体育锻炼、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亲子陪伴活动,通过家庭会议、谈心交心、通信通讯等方式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

    第十条第二款父母应当保持同不在一起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的沟通联系,通过定期团聚和电话、书信、新媒介等联系方式,及时掌握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并依托公共服务机构或者场所,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家庭教育研究、培训、服务、监测、评估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辖区内家庭教育服务站点,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负责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宣传,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孤儿、贫困、重病、重残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救助机制,根据特殊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实施情况,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闲散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因违法犯罪被羁押、服刑或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特点和需要,在家庭教育方面提供特别帮助。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家庭教育纳入留守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困境家庭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织开展留守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心理辅导等活动。

    鼓励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二十六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或者教育方式不当,有权予以批评教育,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不实施家庭教育或者实施家庭教育不当的,应当依法处理。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有关单位不履行、怠于履行或者违法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促进等职责的,可以就有关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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