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711/2019-43813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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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湘建建函〔2019〕13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
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南省建筑工人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已于2019年1月20日正式启用。目前,数据报送数量少、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突出。为提高实名制平台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充分发挥我省实名制平台的管理功能,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此通知后,请立即组织对本地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凡在7月16日前,未通过“实名制平台”报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的项目,应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对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相关规定,对项目
承包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调查,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检查。
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湖南省建筑工人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湘建建〔2019〕15号)的要求,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本地区数据的安全、准确、完整、及时。要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对实名制信息报送滞后、弄虚作假的建筑业企业进行查处。
三、本地区自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应按照《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试行)》《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接口标准(试行)》进行建设,并与“实名制平台”的数据互联共享。
四、我厅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规范化考核以及建筑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范围。上述考核和检查情况作为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打分的依据。
平台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厅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0731—8895002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