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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430S00711/2014-48741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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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永州市房产局,省质安监总站: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督查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194号)要求,我厅认真分析了各地第三季度工作情况报告,对全省14个市州进行了监督规范化考核,安排专人进行信息平台抽查,并组织两个督查组于20149271017,对部分地区开展了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实地督查。督查组召开了部分市州工作座谈会,查阅了相关文件、台账和资料,抽查了24个在建工程项目,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288条、市场不规范行为94项,建议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停工通知书14份,拟记录14家相关责任主体及13名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4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针对省厅二季度督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紧紧围绕三化工作,持续推进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打非治违”工作持续推进。各地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20号)要求和本地区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工作,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监管盲区特区问题得到逐步解决。郴州市认真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采取有力手段进行分类查处,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巡查、抽查,并及时将市政府打非治违工作总结上报我厅;株洲、益阳、自治州等地通过强化打非治违工作,有力打击了一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通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监管底数进一步清晰,当前全省在建项目5202个,施工现场使用各类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12315台。

(二)全面深入开展三化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一是加强招投标政策引导,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湘潭、株洲、常德等地项目招投标综合评估法使用率在87%以上,邵阳加大安全生产责任险推行力度,召开了专门座谈会,对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开展落后的县市进行重点督导。二是深入推进安全认证工作。绝大部分地区对未通过安全认证的企业实施资质动态核查。郴州、株洲、邵阳等地对核查不合格的企业拟采取停业整顿、撤回资质等处罚措施。邵阳、娄底、常德、怀化、岳阳等地对已通过安全认证的企业启动了安全认证动态核查工作。三是强化企业自律能力建设。常德督促企业加强对项目管控,对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人员的委派情况加大抽查力度,强化企业自律能力建设。邵阳要求使用单位将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委托具有相应维修、保养能力的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并将维护、保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机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的必检内容,强化企业对设备的管控能力。监督工作规范化方面:一是部分地区严格监督绩效考核,将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考核与现场实际紧密结合,逐步解决考核与现场监督工作实际两层皮问题。株洲、郴州等地紧密结合现场监督工作实际,加大比对考核力度,进一步强化一线监督人员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水平。二是部分地区采取措施,理清内部机构职责,加强工作的联动性和闭合性。郴州出台了《郴州市建筑市场联动管理制度》,明确招标、造价、勘察设计、住保、建筑管理、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监察等科室站办联动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对11个问题项目启动了联动程序。常德加强了质量安全与执法的联动,通过联动,无资质商品混凝土未再进入工地,项目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较联动前消除迅速。监管信息化方面:一是部分地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郴州、自治州等地推行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沙市使用混凝土在线监测系统,加强混凝土质量控制;湘潭引入工地视频监控和商品混凝土检测自动采集系统及试块预埋芯片措施,加强工地和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二是部分地区开展监管信息平台检查、整改工作。衡阳利用监管信息平台巡查工程项目监管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市区下督办函,要求限期整改并回复。郴州加大对监管信息平台重复押证现象的查处力度,重复押证人数得到大幅度减少。

(三)积极开展建筑扬尘防治工作。大部分地区市本级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建筑扬尘防治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建筑扬尘防治工作,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有提升。岳阳市先后召开了两次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企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并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属地管理原则,扎实组织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株洲将建筑扬尘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对建筑扬尘防治工作每周一部署、一总结,形成工作简报通报全市。常德市成立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作为日常工作随机开展执法检查,按照监督规范化要求实施监督。长沙、株洲、郴州等地积极推广铝合金模板,已选择多个项目进行试点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在监督保证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地区非法违法建设问题仍较为突出。一是部分地区打非治违工作不力,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呈反弹之势。邵阳私人规模建房问题死灰复燃,宝庆工业集中区因国土原因,无施工许可、无施工合同、无责任主体,非法违法建设。娄底娄星区5个在建项目均为非法违法项目,冷水江大部分项目为非法违法项目。二是部分地区对非法违法项目执法、处罚不到位,质量安全隐患突出,既未停工,也没有依法依规对责任主体实施有效处罚。娄底保园小区项目无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现场使用白图施工,对相关责任主体没有依法依规进行有效处罚,项目未实际停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永州万喜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租房3#栋项目无合法施工图纸,未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安全监督缺位,质量监督和执法不到位,项目未实际停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

(二)监督保证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动态监管台账管理不完善,运用力度不够。永州项目台账的部分内容未及时更新,台账中部分项目的形象进度、设备台数与实际不符,部分在建项目未纳入台账。株洲已拆除的设备未及时从设备台账中清出。郴州对县市区设备台账中反映出28%的设备未办理产权备案的问题,未进行跟踪核查,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二是企业自律能力不足。部分项目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无证、假证上岗,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仍较为突出,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检查督促整改管理责任不落实。督查组在检查永州江城花园项目时,施工企业永州市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无一人在岗履职,监理企业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专监无履职记录,监理员未到岗;广东建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冷水江市监理的宝园小区检查时4人不到岗,且5名监理员使用无效证件;湘潭县金霞林语小区1#3#栋住宅楼及地下室项目现场监理使用盖好章签好名的空白表,总监履职严重不到位,监理工作形同虚设。三是监督考核工作不落实。部分地区未严格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建建〔201383号)的要求,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现场监督工作实际两层皮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反复出现。娄底监督规范化考核与现场监督工作实际两层皮问题突出,暗访检查的市汇通苑项目已列为娄底市差别化管理项目,在检查时,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严重不到岗,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监督人员对项目现场情况不熟,监管失控;娄星区安监站月度、季度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监督的宝园小区二期监督记录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永州市本级未按湘建建〔201383号文件要求,对每个一线监督人员进行月度和季度考核,考核与现场监督工作实际脱节,考核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治州、邵阳一线监督人员规范化工作有松懈,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反复出现,监督规范化考核分数较二季度明显下降。四是层级监督十分薄弱,既未实地督查,又未依托平台抽查,一些明显问题未能及时发现。长沙浏阳市文家市镇里仁中心完全小学建安工程、雷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综合楼项目在监管信息平台上无过程监督记录;长沙高新区天元涉外景园C8#-C15#塔楼建设工程,925,基础、主体同时进行安全达标评价,明显作假,且在监管信息平台上无过程监督记录;张家界桑植县清馨苑-桑植县文明东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许可证发证时间比质安监手续注册时间早,存在违规发放施工许可证现象;娄底市双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综合楼建设工程无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信息和监理单位信息。从监督规范化考核情况看,考核的项目存在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专项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未开展或未及时录入平台,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监督不规范,对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的监督不到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县市区较为突出,监督规范化考核不合格16个项目中,有14个项目为县市区的,层级监督工作亟待加强。五是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同程度存在。部分项目存在施工缝留置错误、现场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剪力墙拉接筋偏少、电渣压力焊偏位、柱竖向钢筋偏位和支模架部分立杆悬空、支模架未按方案搭设、外架连墙件偏少、塔吊基坑积水、临时用电不规范等质量安全隐患。

(三)专项整治工作需进一步深入。一是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较为突出。如,厨卫未按要求做混凝土防水翻边、窗台未作压顶、砌体灰缝不饱满等。二是支模架、脚手架专项整治工作不深入。部分地区钢管、扣件进场验收、称重、测壁厚和分色标识等工作仍不到位,劣质钢管、扣件混入施工现场用作支撑体系的承重构件,现场搭设与方案不一致等问题依然突出。三是部分地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永州施工现场存在不少陈旧设备,其维修保养不到位,部分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如,永州万喜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租房3#栋项目物料提升机安全装置不齐全,设备陈旧,未及时维护保养,且无产权备案、使用登记。从监督规范化考核的项目来看,部分设备存在未能及时在网上信息系统中办理使用登记、未进行产权备案就安装使用等问题。

(四)建筑扬尘防治工作有待深入。一是部分地区重视程度不够,大部分县市区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部分地区对建筑扬尘防治工作不重视,项目未制定建筑扬尘防治方案、施工工地出口未设置冲洗装置、施工现场未设置封闭围挡、扰动的堆土及未外运的建筑垃圾没有进行覆盖,县市区的文明施工水平与市本级差距较大。邵阳所抽查的3个项目均未制定建筑扬尘防治方案,施工工地出口均未设置冲洗装置,建筑扬尘措施不落实。二是企业责任主体扬尘自查自纠检查流于形式。从检查资料看,部分工地施工单位扬尘自查自纠日常检查记录与工程进度实际不符,排查内容也不全,检查流于形式,大多应付检查。三是建筑扬尘执法力度不够。大部分地区建筑扬尘执法力度不够,对建筑扬尘防治不到位的项目未采取停工等执法手段,也未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和上报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等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督查指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各市州要强化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对省厅督查和市州本级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项目,及时组织本地一线监督人员进行现场讲评,监督机构负责同志现场点评,将项目整改与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到位的情况请于20141115日前书面报厅建管处,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省厅将组织专人检查项目整改和信息录入情况。

(二)牵住打非治违牛鼻子,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一是严格按打非治违专项方案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邵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向市政府汇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私人规模建房反弹问题;对宝庆工业园区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非法违法项目清单,依法依规分类查处,不具备质量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项目必须停工,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娄底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娄星区和冷水江打非治违工作进行驻点督导,切实解决非法违法项目突出问题,确保不具备质量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项目实际停工,同时彻底理清经开区、万宝新区、娄星区与市本级质量安全监督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岳阳对20个已发现的非法违法项目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落实停工措施,坚决纠正非法违法施工,项目清单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厅;邵阳、娄底对未停工的非法违法项目要在1115日前全数上报省厅,省厅将报请省安委办结合全省打非治违工作予以督办;未按规定上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情况的市州要积极向市州政府汇报,加强工作的沟通和协调,1115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情况(含依法依规处理的非法违法项目台账、未处理的非法违法项目台账、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报省厅建管处,省厅将及时报请省政府对各地打非治违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地打非治违情况进行通报。各地要认真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对非法违法项目联动执法。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与执法局(队)的联动,通过联动监管,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督促质量安全未受监的非法违法项目实际停工。三是结合打非治违工作,认真开展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加强市场现场联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行为,促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顺利开展。

(三)紧紧围绕三化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保证体系。一是狠抓安全质量标准化。进一步发挥招投标、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政策引导作用,严格实施项目达标验收工作,对未通过安全认证的企业严格实施资质动态核查,启动对已通过安全认证的企业进行安全认证动态核查工作。通过政策引导、达标验收、安全认证等措施全面提升企业自律能力建设,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二是狠抓监督工作规范化。针对企业自律能力不足的现状,加大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力度,防范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实体质量控制,逐步消除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加强对一线监督人员的考核,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严格落实奖惩,着力解决考核结果与现场监督工作实际情况两层皮问题,切实提高规范化监督水平;加大层级督导力度,严格执行对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运用评优、评先等激励措施,积极引导改进工作,同时,督促并指导县市区解决监督力量不足和一线监督人员水平不高等重点难点问题,缩小与市本级监督规范化水平的差距。三是狠抓监管信息化。要落实制度的查询、整改机制,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定期对市州本级及县市区监管信息平台录入情况进行网格化的自查、自纠,及时查找和整改信息录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录入的县市区采取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四)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结合全省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抓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9.4”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10.23”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和建筑市场执法培训会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立即部署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会,抓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重点工作,突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各项举措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标准规范,采取外观质量检查和称重计量相结合,加强钢管扣件按批次进场检查验收监管,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落实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进行测厚、称重等责任,督促施工企业按实际能用于作承重结构的钢管壁厚编制脚手架支模架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施工方案搭设,督促监理企业严格审查并监督实施。三继续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多管齐下,强化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管理责任,督促现场安全员、机械员、安全监理人员在设备安装、检验检测、顶升加节、维修保养和拆卸等关键环节履职到位,确保建筑起重机械不发生恶性倒塌事故;同时,加强设备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的管理,严格按规定从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使用登记,确保一机一号。四是继续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做好本地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审工作,加强企业和人员管理,加大对无资质企业、黑站、分站的打击力度,确保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可靠。

(五)深入开展建筑扬尘防治工作。一要高度重视,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扬尘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建建〔2013245号)要求,在项目上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将建筑扬尘防治措施纳入达标验收和示范工程(工地)检查的重要内容。二要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企业和监督两个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将建筑扬尘防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通过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要动真格,加大执法力度。在建筑扬尘防治中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建筑扬尘控制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厅上报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依规提出处罚意见。

(六)切实抓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我省已逐步进入冬季施工,各地要根据冬季施工特点,周密部署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冬季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部加强安全教育,增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确保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12014年第三季度全省项目和设备监管底数情况表

  22014年第三季度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32014年第三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绩效考核综合评价汇总表

  42014年第三季度监督工作规范化项目考核结果汇总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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