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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4-03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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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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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建建函〔20244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202427),按照省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湖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59

湖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固本强基、改革创新为主线,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台阶,切实提高非法违法建设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24年底前,事故隐患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存量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消除,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双下降;2025年底前,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力争实现非法违法建设动态清零;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建设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

1.全面遏制非法违法建设增量。全面落实网格化巡查,摸清监管底数,健全监管台账,依法将应当纳入监管的建筑活动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将初始即严、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贯穿始终。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无法定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无照驾驶和违规违章作业等有照违章行为,严厉打击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严、未按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措施费、无图施工、设计方案违反强制性条文或不符合现场实际等影响工程实体质量安全问题出台非法违法建设销号标准,推进非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和动态清零,加大非法违法建设施工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从源头上保障施工安全基础条件。完善违法建设举报机制,定期比对安责险、工改平台数据,推进无人机巡查、卫片比对等信息化监管,及时查处违法问题线索,对查处落实不力地区予以约谈、通报

2.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结合季度督查、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年至少完成2轮全覆盖隐患排查,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参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问题源头,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通过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形式,加大企业安全执法随机抽查力度,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责任不落实、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力的企业纳入差异化执法检查企业名录库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3.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并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将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实现精准拆弹,做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推动建立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闭环管理;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4.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逐步建立全省危大工程清单,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交底和危大工程公告、实施、验收等各环节的管控,实现危大工程管控业务流程标准化,推进关键环节可视化。进一步完善安全专家管理系统,优化安全专家审核、抽选、评价等制度,建立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和论证结论数据库,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压实论证责任,提高专项施工方案质量,强化方案交底、技术交底以及验收管理,从源头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推动建立危大工程全量覆盖的全流程信息数据库。

(二)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

5.全面实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推动构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机械设备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形成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实现人岗匹配、责清事明,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保障各类生产要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

6.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推广应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实现持证主体扫码亮证、刷脸验真,监管人员移动执法、动态监管。进一步推动智慧工地建设,优化大数据分析平台功能,用数字赋能安全监管。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安全工地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积极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业务流程标准化、安全条件可视化、关键数据结构化

(三)完善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

7.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严查建设单位应招未招、肢解发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问题。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推动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联动,定期公布建筑市场不良信息,进一步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8.强化企业动态核查监管。加大动态核查力度,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不合格、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动态核查,复核不合格的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不合格的工程监理企业启动资质动态核查,对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督促限期整改,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依法依规处理。依托电子证照制度,依法依规严格限制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对未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2025年底前,构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

9.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依托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大数据分析、建筑市场监管等平台,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动态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人证合一,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厉打击各类借证、挂靠和无证上岗行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违规违章作业等有照违章行为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书,依法对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不予注册或注销注册,其他人员认定上报不良信息。

(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

10.坚持生产安全事故严管重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认定上报不良信息、复核安全生产条件并进行资质动态核查、认定项目考评不合格、将企业或项目纳入差别化管理、实施一案双罚(处罚企业和处理相关监督人员)等查处措施。紧盯每一起事故调查处理,坚决扭转执法宽松软虚现象,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对发生事故后未依法实施处罚及落实惩戒措施地区开展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推动安全事故处理一案双罚”“一案多查”“行刑衔接,定期通报曝光事故典型案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全链条、各环节市场行为进行全面核查

11.提升安全监督能力水平。加强层级监督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项目清单”“隐患清单严格落实监督人员考核发证、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实行网格化监管,实现安全检查责任到岗到人,精准分析、动态记录监督人员履职情况。进一步深化监督规范化考核评价,每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将一线监督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对存在检查频次过低、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改”“整改情况不组织现场复查改不到位不采取执法措施等问题的地区及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实施差别化管理、脱岗学习或调离岗位;对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甚至无人监管的地区开展重点督导帮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推广监督执法记录仪,推动监督执法透明化、规范化。

12.强化项目全链条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清理整顿随意下放审批层级、以集中审批为名随意降低安全门槛等现象,严肃处理违法发放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违法审批行为。杜绝只管发证、不管处罚”“只管事前审批、不管事中事后监管等现象,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开展动态评估,坚决纠正部分地区将项目许可监管权限随意下放至未经监督资格认定的各类园区,以及园区因机构制度不健全、人员力量不足导致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事项。

13.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按照有施工必须有监管的原则,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职责不明、监管底数不清、边界交叉等问题,切实消除监管盲区。进一步理顺住建与执法部门工作衔接机制,开展市州监管执法评价排名,提高违法行为处罚率。进一步完善与教育、民政、文旅、自然资源、卫健、体育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工程建设信息共享。重点整治市政工程、政府投资工程、各类园区厂区校区矿区项目,以及二次装饰装修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针对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高处作业、沟槽开挖、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持续开展防高坠、防坍塌等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发布安全事故防范系列硬措施,指导各地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精准实施短频快的专项检查。

(五)提高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保险机构、行业协会、企业项目等齐抓共管机制,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评估管控、事故预防作用,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制定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突出抓好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推行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制定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动态记分考核办法,依法依规对到岗履职问题严重的暂扣或吊销证书。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推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机构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15.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信息化建设,规范培训考核发证流程,推动全省统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信息化考试,提升考核质量,提技能水平和安全素养。采取现场观摩演示、专家授课、案例分析、网络学院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训,开展事故现场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养

16.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指导各地和有关企业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实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进一步强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和使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使用,真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建设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数据库,建立住建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标准和承保机构评价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工作机制。

17.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推动以科技保障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智能建造建设,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推进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以旧换新,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快形成施工安全领域新质生产力。

(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18.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指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房屋市政工程举报奖励机制,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报告激励机制,充分发动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筑群防群治人民防线落实全面动员发动、全面梳理职责、全面摸清底数、全面压实责任、全面严格执法、全面考核考评六全要求,推动由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19.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深化干部教育培训,立足岗位职责、聚焦短板弱项,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推进监督人员岗位练兵比武活动,通过项目现场模拟监督、安全监督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途径,提升监督机构和人员实战能力。定期发布安全事故、重大隐患警示片,定期曝光负面典型,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全面落实一会三卡制度,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提升应急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企业对新员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20.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干部职工进工地等活动,组织企业全员技能培训,学安全、守安全。指导企业创新教育形式,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让从业人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不安全行为的后果,充分了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推动从业人员自觉提升自身安全素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及现场咨询日活动,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大讲堂系列活动,积极宣贯《安全生产法》《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积极采取编制施工安全图集、画册,拍摄宣传片、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做好系统谋划、动员部署,精心安排,认真编制本地区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全面压实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2024520日前将本地区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报我厅建筑管理处

(二)加强督导检查。结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季度督查、安全生产联点督导定期各市州治本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存在突出问题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将全省通报。各市州加强层级监管,定期对所辖县市区和各类园区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三)创新工作机制。各地要定期总结治本攻坚行动的工作经验,深刻剖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智慧监管等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数字化监管手段,结合地域特点、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企业管理水平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对重点领域、高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做好支撑保障。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做好治本攻坚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加强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监督效能,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监督力量支撑。

()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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