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时间: 2025-05-30 09:17
湘建建复〔2025〕68号A1类同意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100号建议的答复
李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省消防救援总队,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力度”
2024年5月2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我厅迅速响应,先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整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工作方案》《关于明确湖南省住建系统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建设的通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计标准》等文件,明确充电设施建设标准与技术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增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两电”)充电设施。其中,要求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新建小区项目审批中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相关规范标准;结合城市更新、绿色完整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推动既有小区合理增设“两电”充电设施;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建设充电设施,逐步完善充电设施网络布局,提倡“满电回家”。截至2025年4月,根据省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系统平台数据反馈,全省目前共计约220万台电动自行车,已累计建设充电端口80余万个,整体满足电动自行车配建比(3:1)要求。2025年,我厅将增设既有小区“两电”充电设施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建设“两电”充电端口50000个,截至4月底,已建设19740个,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增设“两电”充电端口318个。
下一步,我厅将在全省组织开展“两电”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经验推广,推广有关城市“建立机制、广泛动员、精准施策”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全省“两电”充电设施建设质效。对照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建立调度通报机制,聚焦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动态跟踪各地充电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建设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关于“压紧压实电动自行车监管职责”
我厅印发《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安全防范培训会议,要求物业企业履行日常巡查、劝阻违规行为、配合设施建设等职责,对管理区域内充电设施安全负责。省两电专班推动将充电设施建设和停放充电管理纳入省安委会明查暗访范围,并赴各市州现场督导检查,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居民住宅小区架空层使用管理专项清查行动的通知》,对居民住宅小区架空层使用管理进行专项清查。省能源监管部门通过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等方式,督导供电企业做好“两电”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同时,我省将“两电”停放充电管理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压实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企业责任,督促各地住建、城管部门积极配合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对拒不整改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依法查处,形成监管合力。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督促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各地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日常安全隐患巡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劝阻制止“两电”飞线充电、架空层停放充电、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等行为。对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指导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协调支持做好增设设施工作。督促各市州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对“两电”在人行道违规停放、占道经营巡查力度,发现违规停放和占道经营的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查处。省电力公司将大力做好“两电”集中充电设施接电服务,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部门开展用电隐患排查。
三、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今年以来,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两电安全宣传”科普内容40条,累计阅读量/播放量超100万,共计在各央媒发布“两电”宣传相关稿件26篇,在各省媒发布相关稿件31篇,在中央电视台发稿4条,有效提升了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我厅印发《全省住建系统整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六项措施》,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通过社区公告、案例警示、安全培训等方式,普及“飞线充电”、“室内充电”等行为危害性,提升居民安全意识。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两电”安全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扩大覆盖范围,提升居民安全充电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治”的安全氛围,降低“两电”火灾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4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更新保障处康娅琳
联系电话:0731-8895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