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湘江副厅长在《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年)》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时间: 2014-10-13 14:54
《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年)》新闻发布会发布辞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袁湘江
(2012年11月9日)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新闻界的朋友们:
非常高兴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社会各界和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湖南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光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为提升我省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近日,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下面,我就《实施纲要》有关情况作个介绍。
一、《实施纲要》出台的背景
1、城镇化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城镇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均证明了这一点。城镇化同时也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前世界银行副行长、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预言,中国的城镇化和美国的高科技将是21世纪带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引擎。首先,城镇化是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手段。当前,我省经济虽已进入发展快车道,但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行压力很大,必须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带动相关城建投资达800亿左右。同时,据有关机构测算,城镇居民的消费能力是农村居民的3倍左右,而达到同等生活水平,城镇居民对资源的消耗不到农村人口的三分之一。因此,加快推进城镇化,既可以拉动投资,又可以释放社会消费能力,是实现经济增长稳中求进的关键所在。其次,城镇化是调结构转方式的必然要求。我省经济总量虽跻身了“万亿元俱乐部”,但城乡结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增长动力结构失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城镇化的过程,不仅是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也是生产方式转变的过程。加快推进城镇化,能够使城市对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聚集作用得到更大的发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再次,城镇化是实现富民强省的重要途径。加快实现全面小康,使全省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要达成这个目标,就必须加快城镇化步伐,在城镇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农民对耕地等生产资料的平均保有量,增加居民收入;同时通过城镇化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和更加优美的人居环境,共享城市文明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的新期待。
2、我省已进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时期。
近年来,我省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11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5.1%。现有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9个,中等城市10个,县以下建制镇979个。城镇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省县以上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9%和62.9%,分别比2007年提高44.1和31.5个百分点。城镇综合承载力不断提高。全省县以上城镇用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2.6%和80.6%,人均道路面积13.06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06平方米。
但我省城镇化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城镇化水平仍然较低。2011年的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2个百分点,排全国第18位、中部第4位,城镇化水平明显滞后于工业化水平,两者不相匹配,对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形成制约;二是城镇发展质量不高。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完善,社会管理水平滞后,宜居宜业的条件不足,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强,相当一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实际上只是城乡之间的“两栖人”,影响了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升;三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力度不够。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统筹程度较低,割裂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当前,我省城镇化正处在一个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着许多重大机遇。一是从城镇化发展规律看,我省城镇化水平已超过30%,进入国际公认的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二是从区域发展格局看,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已经进入优化发展阶段,产业加速向内地转移,外地务工人员开始回流,我省作为中部省份将会成为新一轮城镇化发展的重心;三是从国家宏观政策看,中央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扩内需、稳增长的战略重点,将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化的政策支持力度,消除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特别是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快构建“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将为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四是从内部条件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正在形成,城镇时空距离不断缩小,为城镇建设和城市群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环长株潭城市群、湘南、大湘西“三大板块”全部纳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
3、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推进新型城镇化,将此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省的重大战略举措来研究部署。2006年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带动战略,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2008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对新型城市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11年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两个加快、两个率先”的总任务和“四化两型”的总战略;今年2月17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湘发〔2012〕6号)。为了抓好《意见》的落实工作,周强书记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实施纲要》。《实施纲要》起草过程中,我厅多次到郴州、邵阳、岳阳、株洲等地调研,广泛学习和借鉴浙江、江苏、湖北、安徽、山东等省的作法和经验,通过红网等媒体发布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广泛征询意见。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实施纲要》起草工作,省委梅克保副书记、省政府韩永文副省长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专家和省直有关部门对《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周强书记、徐守盛省长的部署,今年8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周强书记、守盛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实施纲要》又再次征求了与会代表的意见。8月27日,守盛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了《实施纲要》的相关内容。可以说,《实施纲要》是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包括在座媒体朋友共同支持的结果,集中了专家和全社会成员的智慧和力量。
二、《实施纲要》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措施
《实施纲要》坚持三个注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政策创新、注重适用性,特别是针对当前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思路、目标和措施,相比以往我省城镇化文件更为具体,操作性更强。《实施纲要》共有十一部分49条。为突出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还提出了22项目标和8项重点工程。8项重点工程即:县城和中心镇扩容提质工程,轨道交通站场城市综合体规划建设工程,城镇路网结构提质优化工程,重要水源地保护和供水提质改造工程,气化湖南工程,城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长株潭绿道网建设工程。
在总体要求方面,《实施纲要》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宜居宜业为目的,以城乡一体化为方向,大力提升城镇化水平和发展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和改善民生,着力创造宜居宜业环境;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着力构建“两型”产业和“两型”生活;坚持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着力提高县城和中心镇发展水平;坚持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着力完善城镇功能;坚持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着力创新体制机制。
《实施纲要》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措施主要体现在:
1、提出构建新型城镇体系。根据我省城镇化发展现状,《实施纲要》提出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以及 “一核五轴”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一是要求在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加快转型发展、提升环长株潭城市群统筹发展的深度和水平的同时,重点支持郴州大十字城镇群、邵阳东部城镇群、衡阳西南云大经济圈加快发展,积极推进永州冷零祁经济圈、怀化鹤中洪芷经济圈、湘西吉凤花城镇带、娄底娄涟双城镇群等城镇密集地区的统筹开发建设;二是要求壮大区域中心城市,到2015年,全省将建成特大城市6个(长沙、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大城市6个(郴州、益阳、永州、邵阳、娄底、怀化)。三是要求大力推动县城和中心镇提速发展,针对我省县城和中心镇规模偏小、带动能力偏弱、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实施纲要》提出要大力促进其扩容提质,并从总体规划修改、调整行政区划、拓宽投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规划到2015年,40个县(市)中心城区人口过20万,50个建制镇镇区人口达3万以上。到2020年,耒阳市、醴陵市、宁乡县、浏阳市、祁阳县、长沙县、邵东县等7个县市中心城区人口过50万。
2、要求发挥城乡规划的统筹作用。《实施纲要》坚持把城乡规划作为提升城乡发展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要求充分发挥规划在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把握城镇发展规模、提升城乡发展质量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特别是针对当前我省农村建设“散、乱、差”的现象,《实施纲要》提出要强化村镇规划的制定与实施,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2015 年底前完成镇区(集镇)规划、村庄规划的修改或制定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居民相对集中建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约配置,充分展现乡村山水田园风光。鉴于当前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大规模的城镇建设正在轰轰烈烈开展,《实施纲要》对各地科学把握城乡规划实施时序,重点强化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行动计划的制定,以消除“城中村”现象,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产出效益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3、提出了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措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是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涵。《实施纲要》从夯实产业基础、加强综合交通、供水供气、防洪排涝等重点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针对目前大城市存在的行车难、停车难等问题,《实施纲要》提出,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镇路网结构,统筹地上地下停车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公共自行车,提倡绿色出行等具体措施。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城镇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要求,保障城镇安全,《实施纲要》提出,加快供水设施提质改造,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到2015年底,县以上城镇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新的卫生标准,防洪堤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天然气。
4、突出了宜居宜业和改善民生。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涵之一,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和改善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宜居宜业环境。为此,《实施纲要》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一是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普通商品住房供给能力,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力度,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要求到2015年,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到35和45平方米。二是不断增大城镇吸纳就业容量。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各类产业园区,不断满足人们的就业需求。三是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近年来,我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城乡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但一些地方的环境治理仍然滞后,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实施纲要》提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居住区、集贸市场等卫生死角进行环境治理,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建设,实现城乡品位和形象大提升。四是建设特色城乡。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湖南的山水优势和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优势,打造特色城镇,塑造特色村庄。五是建设长株潭绿道网。绿道是沿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的连接城乡的线形绿色连续开敞空间。建设绿道网,既是建设生态文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又符合省委省政府建设“绿色湖南”的战略部署。借鉴广东省建设珠三角绿道网经验,《实施纲要》提出在全省开展绿道网建设,其中长株潭地区要率先启动,到2015年建成连接城际之间、城乡之间、社区之间的绿道网。
5、注重“两型”发展。在长株潭城市群探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省的重要任务。同时,我省是一个人地矛盾特别突出的省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全国的47%,集约节约用地迫在眉睫。《实施纲要》提出,一要统筹城市地下与地上空间的开发利用。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划,健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机制,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线建设试点,推行共用管沟、综合管廊等地下管线建设方式。二要提升城市局域循环水平。为改变当前一些城市由于过分强调功能分区,造成职住分离、市政设施运行服务半径扩大,人为地增大交通流量和通勤距离,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的现象,《实施纲要》提出要优化和改善城市产业、居住及各类设施的空间布局,促进市民就近居住、工作和生活,缩短市民日常工作生活通勤距离,降低城市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提升城市局域循环水平。三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进市政设施绿色建设。到2015年底,全省要建成绿色建筑400万平方米,地级以上城市要完成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四要加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末,县以上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分别达到85%和90%。
6、创新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主要是从制约城镇化发展主要瓶颈,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不健全,土地制度、户籍制度、投融资体制、社会保障不完善等方面提出具体解决措施。一是促进城乡土地流转。针对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固化严重,阻碍了土地流转的问题,借鉴四川、重庆、山东等地经验,《实施纲要》提出,积极推进县(市)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制度;用经济手段促进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的退出和流转,在县(市)域内实施农村居民宅基地置换商品房、农民公寓房、物业或货币补偿。对农村居民整户连续8年以上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并购置住房,已成为事实上的城镇居民的宅基地实行收回补偿机制,其承包地经营权实行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二是拓宽城镇建设资金渠道。《实施纲要》提出以下措施,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落实各级公共财政对城镇建设的投入责任,支持地方发行市政债券;推动财政资金整合,在“统一规划、分口安排、集中投入、各记其功”原则下,整合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的专项资金;扩大开放,引入企业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建设,推广“大汉模式”,对县城和小城镇进行集中连片综合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