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的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6-02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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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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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的解读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湘建维〔2026〕14号,以下简称《指导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全省城镇居民小区超过26000余个,成立业委会的不足四分之一,业主大会成立难、业委会履职难、管理难等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关于业主大会成立和业委会运行的信访量不断增加,对小区的管理需要一套完整、详细的流程和示范。同时,国家对基层治理和党建引领、创新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此背景下,起草了《指导细则》。
二、主要内容
《指导细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规定: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在业主自治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小区建立党组织,发挥党员业主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基层治理。二是明确业主权利义务。细化业主关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及相应的义务。三是推进业主自治。业主通过成立业主大会,再由业委会组织业主投票形成共同决定,解决小区内的公共事务。四是理顺成立业主大会的流程。从业主向街道提出申请,到成立筹备组,到选举产生业委会,到业主大会成立逐项进行规范。五是规范业委会工作和履职要求。业委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时间和频次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并执行业主大会会议的决议。六是对业主监督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内容提出了引导性的规定。
三、政策意义
《指导细则》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充分保障业主行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的形成。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