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5-1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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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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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通知》(湘建法〔2024〕124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0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三)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合格文件”。目前,《湖南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明确核发施工许可证时需开展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即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现场核查在核发施工许可证后开展。该举措虽然有利于加快项目开工建设,但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存在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提前开工建设的情形,给施工过程带来较大安全风险,因此,需进一步强化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充分发挥其质量安全管控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主要明确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审查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不予核发施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