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湖南天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湖南靳水检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有关事项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 2026-02-10 17:40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湖南天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湖南靳水检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25年12月28日,因湖南天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湖南靳水检测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不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的要求,我厅分别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湘建法责改通字〔2025〕15号)(湘建法责改通字〔2025〕16号),责令两家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前完成整改。截至目前,两家公司均逾期未进行整改。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三十五条“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检测机构完成整改后,应当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重新核定符合资质标准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规定,湖南天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湖南靳水检测有限公司在重新核定符合资质标准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现向社会公告,请相关单位知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嘉,0731-88950308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