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湘建法责改通字〔2024〕7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 2024-01-11 15:26
湘建法责改通字〔2024〕7号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湖南铭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近期,你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建造师调动申请 。我厅工作人员在审查时发现你公司未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建造师。你公司注册建造师已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最低注册建造师数量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在2024年3月1日前整改到位,并于2024年3月1日前向我厅提交书面整改材料。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厅将依法撤回你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联系人:张永发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联系电话:0731-88950163
邮政编码:4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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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