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湘建法责改通字【2023】8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 2023-10-19 12:47
湘建法责改通字【2023】8号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湖南伽纳亿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我厅在办理你公司提交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调动业务时,发现你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达到最低人员数量要求),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第七条第(二十四)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前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请于2023年11月28日前报我厅。
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全生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至3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7至15天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联系人:张永发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联系电话:0731-88950163
邮政编码:410116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