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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告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 2021-01-26 15:24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告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函

送达单位:长沙润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2MA4PEWUR2K

法定代表人:袁红军身份证号:430122XXXXXXXX0334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黄金园街道英雄岭村王保和组(原兰田学校)

你单位在20181112月第1416批申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弄虚作假,以欺骗的手段取得资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

本机关于2020420日向你单位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建执罚字〔20207号),要求你单位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3万元。你单位于2020813日签收,至今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0201118日,本机关向你单位发出了《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湘建执决催字〔2020〕第2号),你单位至今未签收。因该文书无法送达你单位,现告知你单位如下事项: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否则,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如对履行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

3.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湘建执决催字〔2020〕第2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联系本机关,领取《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人:吴翔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

联系电话:0731-88950436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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