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建罚决〔2018〕27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 2018-05-08 00:00
湘建罚决〔2018〕2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钟凌云: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祁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工作的事实,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祁阳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厅于2018年3月28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和不良行为告知书》(〔2018〕29号),并于2018年4月12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决定撤销2013年9月对你做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