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建罚决〔2017〕49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 2017-09-26 09:58
湘建罚决〔2017〕4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单位:湖南网电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金光
你公司向我厅申报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资质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王越、李人晟的学历证书造假,这种行为属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0号)第五章第三十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我厅决定对你单位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作如下处理:不批准本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延续申请;按原资质范围重新申请核定资质,及处罚决定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该项资质升级、增项。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