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建设网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14-0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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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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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做好湖南省建设网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湘建办〔2008〕25号 市州建设系统各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湖南省建设网是我省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行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由湖南省建设网整合全省建设系统对社会公众服务的政务信息,并负责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为做好省建设网内容保障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42号)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指导思想:湖南建设网内容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湖南建设网要及时公布省内建设行业的重大决策、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增进建设主管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基本原则:合力共建、资源共享。湖南建设网的内容由省建设厅信息中心、各处(室)、市州建设系统各部门、厅直属各单位共同保障。省建设厅信息中心承担网站的建设任务和日常维护,负责网站内容整合、编辑和发布。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单位的积极性以及单位网站的作用,促进我省建设系统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政府职能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保障方式 湖南建设网内容主要来源于省建设厅各处(室)和市州建设系统各部门、厅直属各单位网站,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网上抓取。由内容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定时从各处(室)、市州建设系统各部门、厅直属各单位网站自动抓取,将各网站已公布的信息,导入湖南建设网的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部门、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news@hunanjs.gov.cn),及时将拟发布或更新的信息提交湖南建设网网站供选用或更新。各单位报送到省厅的信息,可以摘优在《建设情况通报》、《湖南建设信息》和湖南建设网上刊发,也可以推荐到《中国建设报》等报刊。有价值有特色的信息,省厅还将专报建设部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信息处。 (三)信息联络。根据网站内容建设需要,湖南建设网与各部门、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联络,保证信息的发布。 (四)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处(室)、市州建设系统各部门、厅直属各单位网站的主页与湖南建设网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各处(室)、市州建设系统各部门、厅直属各单位网站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湖南建设网相应的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五)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应独立的栏目,由湖南建设网与各有关单位合力共建。 三、审核管理 (一)省建设厅信息中心负责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负责湖南建设网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核和更新。重大信息在报送、发布前须报省建设厅办公室批准。 (二) 省建设厅各处(室)、市州建设系统各部门及厅直属各单位办公室是本单位信息提供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本单位向湖南建设网提供相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湖南建设网保持联络、提供信息,负责人、联络员名单上报省建设厅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送省建设厅信息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二) 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网站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三) 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网站要逐步建立规范、高效、可靠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网站运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 五、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建立湖南建设网内容保障的监督考评机制,防止上网信息缺失和滞后。定期对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促进湖南建设网信息和服务质量及水平的提高。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