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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4-01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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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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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强化各级党委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统筹领导,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制度的通知》(建办科〔2024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地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抓好落实。各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性,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加强与宣传、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全面梳理分析本地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年度工作情况,形成年度报告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汇报后及时收集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党委听取汇报以及党委有关部署等情况,将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年度专题报告制度建立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按时报送进度。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今年3月底前向我厅报送本市年度专题报告、历史文化名城(县市)专题报告、县市一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年度专题报告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后每年报送期限原则为下一年3月底。

联系人:晁阳,0731—88950076,邮箱hnzjt0076@163.com

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地方各级住建部门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制度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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