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报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展情况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4-08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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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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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定期报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展情况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展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建科节函〔2014〕6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绿色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定期报表的通知》(建科节函〔2014〕9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科函〔2013〕210号)要求,请你们加强与本地区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定期对本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认真填报并将盖章纸质版(含电子版)于每年12月30日、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报送至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报送材料将作为争取中央财政后续资金的基本依据。
联系人:熊皓 马威
电 话:0731—88950273
邮 箱:hnjstkjc@163.com
附件: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展情况季度报表.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