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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竣工验收环节邀请用户代表体验评价无障碍设施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5-09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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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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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在竣工验收环节邀请用户代表体验评价无障碍设施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在竣工验收环节邀请用户代表体验评价

无障碍设施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57号),进一步提升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鼓励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邀请用户代表参与体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用户代表参与体验评价,进一步提高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和施工质量,着力增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切实提升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流程

(一)用户体验评价。用户代表由残疾人代表、老年人代表(60周岁以上)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可由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或老龄协会或无障碍促进会协助推荐。各地要积极组织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邀请用户代表对出入口坡道、盲道、无障碍卫生间等无障碍设施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进行体验评价,并形成无障碍设施体验评价报告。具体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各地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二)问题整改反馈。对用户代表提出的评价意见,各地要组织建设单位认真研究,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核实并整理相关情况,并向用户代表反馈。

(三)严格竣工验收。严格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对用户代表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要纳入到竣工验收内容中,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不得擅自将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交付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无障碍设施建设对于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体验评价工作。

(二)提升工作质效。各地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和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无障碍促进会等组织,参加意见征询和体验试用等活动,积极吸纳评价意见,形成工作机制,规范无障碍设施体验评价程序,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三)加强指导检查。各地要加大对无障碍设施工程的抽查检查力度,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内容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依法依规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确保无障碍设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我厅将结合季度督查、明察暗访等工作,检查各地无障碍设施建设及体验评价情况。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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