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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2-09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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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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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湘建建函〔2021167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16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各地要切实抓好建筑工地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和监管。低温雨雪冰冻期间,要安排专人对在建工地进行巡查,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全面落实雨雪冰冻灾害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所有主体在建工程项目必须停工,内装饰施工的项目,要做好防冻防滑措施,并开展全面排查。要严防因冰雪造成工程垮塌,特别是要加固临时工棚、民工宿舍活动板房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并落实生活区安全管理及防火防毒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要深入开展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通过严格规范考评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重点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监控。要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现象,对非法违法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无方案或不按论证审批方案强行施工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对拒不整改的要严肃查处。

二、加强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各在建项目全面停工前,施工企业应将停工时间书面报告相应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级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做好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安排专人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对个别春节期间正常施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跟踪监督,督促相关施工、监理企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是春节后申请复工的施工单位应对项目开展隐患自查自纠,隐患消除后由项目经理、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复工意见,并及时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复工核查。对申请复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对施工单位复工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

三、加强应急值守,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动态,确保通讯畅通、调度及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并及时上报信息。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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