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711/2016-52377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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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房地产局,省质安监总站:
2016年国庆节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6〕48号)和9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上半年频发的高坠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一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厅《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建建函〔2016〕94号)和《建筑起重机械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建建函〔2016〕211号)要求,强化对支模架、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二是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确保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在国庆期间开展抽查,对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抽查情况及时录入“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三是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和极端天气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严密关注第17号台风“鲇鱼”导致的暴雨大风对深基坑、起重吊装、高空作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督促企业做好有关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防护,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和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城施供排水、燃气、污水及垃圾处理、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安全顺畅运行,并提前做好应急工作准备。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加强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和及时消除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采取适当措施控制高峰时段游客量,做好节日期间、雨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游客的疏导和分流,加强监控、信息发布和紧急救护工作。
四、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各级房地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房屋使用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增加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白蚁危害房屋安全,以及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地下采空区、沉降区、塌陷区和危险高边(切)坡等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督促产权人及时处置,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要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与走廊通道、地下空间等共用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使用应急管理机制,保证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五、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明确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并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迅速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我厅相关处室。
建筑管理处:莫鑫海18874936667,李 煌13687389688
城建处:李 暾17707312803
房产处:付 红13407318813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