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 索引号:430S00/2021-001000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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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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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推荐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304号)要求,通过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采取自下而上的评选推荐,经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20个单位为“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冯 辉等121名同志为“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其中,给予冯 辉等40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给予周 永等81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
公示方式及时间: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省人社厅公务员局、省住建厅纪检(监察)室反映或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反映或举报电话:
省人社厅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0731—82218325
省住建厅纪检(监察)室:0731—88950102
附件:1.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公示名单
2.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公示名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