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4-0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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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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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的通知
湘建办〔2007〕165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已于 一、培训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的主要条款及重点内容解析 2、 劳动合同期限的选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解除及对建筑企业用工的影响; 3 、专业技术培训与服务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的制度设计与运用; 4、劳动合同履行、变更的新规定及灵活掌握; 5、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计发办法; 6、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协议签订等新规定及对劳务企业用工的影响; 7、 非全日制用工的新规定、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特别保护及其对建筑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8、《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适用与衔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仍履行的劳动合同效力问题等; 9、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相应行政处理、行政处罚。 (二)《劳动合同法》对建筑企业劳动管理制度的影响 1、目前建筑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风险 ; 5、建筑企业职工流动及退出机制的法律应用和风险防范; 6、建筑企业灵活用工方式的选择及风险防范; 7、同工同酬原则的理解与运用; 8、 实施《劳动合同法》建筑企业需转变的观念与劳动争议防范。 (三)劳动纠纷案件处理 1、目前劳动争议案件产生的原因、存在的问题类型以及预防措施; 3、实践中,建筑企业一方当事人如何应对劳动争议纠纷 。 届时,将邀请省劳动厅工资处、法规处、仲裁处及其他熟悉《劳动合同法》和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领导和专家亲临授课,现场为企业应对《劳动合同法》释疑解惑。 二、培训对象 各市州建设局及各特级、一级、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甲级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一级劳务分包企业分管劳资(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07年11月上旬举办,具体日期、培训地点及报到办法待培训班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请各市州建设局及省管企业接到通知后,负责通知本部门和相关企业参加培训,并协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务必于 联系电话:0731-2212368 传 真:0731-2214409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七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