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5年全省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1-001000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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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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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5年全省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房(地)产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5〕173号)要求,我厅抽查了全省1024个项目、5176人(次)监理人员的备案信息,对存在无持证信息、使用非本单位人员备案、越级备案、备案人员使用非有效监理证书、备案人员证号为他人证号、重复押证等6类问题的项目,并组织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了核实。经核实,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上报了80家(次)监理企业、9名总监理工程师个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布(见附件1)。
针对本次专项整治中记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现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对2次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省内监理企业(见附件2)实施企业资质达标状况动态核查。二是对3次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监理企业(见附件3)列入全省差别化管理企业名单,管理期限为一年。差别化管理企业每季度向企业所辖住房城乡建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市场行为和项目质量安全监理情况(省外入湘监理企业向省厅报告);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差别化管理企业监理的项目,按项目监管权限每月不少于两次加大监督抽查频次;省、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季度督查中应重点抽查差别化管理企业监理的项目;相关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中将差别化管理企业作为重点对象;管理期限到期后,我厅结合企业整改情况提出解除、延长或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三是对5次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见附件4),由企业所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1条的有关规定,提出对企业实施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建议,我厅将按照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将处罚建议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四是对2次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省外入湘监理企业(见附件5),限制市场准入12个月;对3次及以上省外入湘监理企业,限制市场准入18个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请实施行政处罚。同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向社会公布。限制市场准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未经解禁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要求,加强对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的监管,对今后再发现存在本次专项整治中的6类重点问题的监理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促进我省监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
1.2015年湖南省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实施企业资质达标情况动态核查监理企业名单
3.列入全省差别化管理监理企业名单
4.建议实施行政处罚监理企业名单
5.限制进入湖南市场省外入湘监理企业名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23日
湘建建函〔2015〕2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