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金函〔2014〕43号
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中心、财政局,省直分中心
2013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要求,紧紧围绕加快新型城镇化这一主题,以归集扩面工作为重点,以防范资金风险为关键,注重完善制度,切实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服务,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年全省新增缴存职工40.27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278.93亿元,同比增长17.09%;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6.63亿元,同比增长24.19%;提取住房公积金129.49亿元,同比增长28.15%;实现增值收益17.55亿元,同比增长32.25%。截至2013年12月底,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和余额分别达到1491.8亿元和887.79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和余额分别达到989.5亿元和638.65亿元,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总额为30.58亿元。
根据原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湘建房改〔2007〕257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主要任务和业绩指标的通知》(湘建金〔2013〕67号)要求,经各管理中心(分中心)自查自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综合考核,评定出2013年度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现通报如下:
2013年度业务管理工作优秀单位:长沙市、怀化市、岳阳市、省直、常德市、郴州市、衡阳市、邵阳市、永州市等9个管理中心(分中心)。
2013年度业务管理工作良好单位:株洲市、益阳市、湘潭市、湘西自治州、娄底市、张家界市等6个管理中心。
希望获得优秀的单位再接再厉,创新进取,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其他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快业务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力争跨入先进行列。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