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711/2019-1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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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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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湘建科函〔2019〕4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等五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
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民政局、残联、老龄办: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建标〔2018〕1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各市州、县(市)应建立由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民政、残联、老龄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切实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工作。各地无障碍环境创建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将作为国家和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争创先进,积极申报创建工作开展好的市县村镇名单。各市(州)、县(市)要积极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中国残联申报“十三五”时期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其中:常德市、郴州市、长沙县、永兴县、津市市、汉寿县(已获“十二五”时期国家无障碍创建示范或合格市县)以及长沙市(含1个县(市)和1个村(镇))、株洲市(含1个县(市))、湘潭市(含1个县(市))必须申报,鼓励其他市州包括县(市)村镇积极申报。请相关市州在2019年3月15号前将申报函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残联,各县(市)村镇由所在市州一并上报。
三、巩固成果,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已获国家无障碍环境示范(合格)的常德市、郴州市、长沙县、永兴县、津市市、汉寿县等地区,要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按照新的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评估、整改,并于2019年9月底前将总结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残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残联等单位将结合各地总结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并将相关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建标〔2018〕114号).pdf
联系人:
湖南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郑涛
电话:0731—88950081
邮箱:hnjstkjc@163.com
湖南省残联维权部
电话:0731—84619520
邮箱:clwq@163.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残联
湖南省老龄办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