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年中检查的情况通报
- 索引号:430S00/2014-0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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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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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年中检查的情况通报
各市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保证我省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完成,根据湘建村函〔2013〕87号、湘农危办〔2013〕2号、3号等文件要求,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3年7月至8月组织对全省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年中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和主要成效
本次共对14个市州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入户现场抽查了33个县市区的128户农户,召开了22个座谈会,征集基层干部和帮扶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近300条。同时,各市州、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根据要求对全面工作和2600余户农户组织了自查和初查。根据自查和检查结果,以及进度数据统计,对照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评价标准,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市州及部分县市区的23项评价指标进行了逐项复核和综合评价。结果表明,2013年上半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顺利,工程进度和质量保持了较好水平。
(一)总体实施水平良好。2013年,我厅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3〕7号),拨付2013年度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026亿元,初步安排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量12万余户。截至7月底,全省下达任务数为120346户,已动工的78680户,开工率65%,竣工20751户,竣工率17%,已入住9651户,入住率8%。其中常德市、益阳市、永州市、郴州市开工率均达到了80%以上。入户抽查结果显示,危房改造选址未发现安全隐患,符合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质量基本安全可靠,相关技术指导到位,农户满意度达100%。
(二)工作机制基本到位。自今年年初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职能调整以来,各市州、县市区高度重视,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乡镇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成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和与民政部门的工作交接,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细化了实施方案,配备了工作人员和办公设施,50%以上的县市区安排了专门的工作经费。据不完全统计,市县两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配备了300多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其中,宁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就安排了8名农危改专干。绝大部分乡镇明确了具体负责的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或者专干。大部分市县召开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结合当地实际下发具体实施意见,并纳入相关绩效考核。
(三)基础工作细致认真。一是前期调查摸底扎实。各地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要求开展了辖区内农村危房补充调查摸底,如常德市通过建立《2013-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花名册》,将需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户精确到人,为申报年度计划、逐年分步实施提供了可靠依据。二是对象认定工作深入。各地均严格按照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工作的通知》(湘农危办〔2013〕2号)要求,深入基层,逐户现场察看,严格把关,原则上确保帮扶对象符合“三最”的政策规定。其中,宁乡、洞口等部分县级主管部门基本做到了户户上门,逐户核查。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和标准。各地严格实行 “三上三下”程序,按照“三级公示”的要求,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进行公示,确保了工作实施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防止了“关系房”、“人情房”等不正当现象的发生,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要求与危房改造农户签订书面协议。四是宣传力度较大。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让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亲身感受到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带来的好处,增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自愿积极投身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来。衡阳市通过制作宣传单在赶集时发放给农户,电视广播循环播放等有效手段,广泛宣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行业优势充分发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充分发挥政策、行业和技术优势,结合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取得较好效果。一是加强质量安全指导与监管,广泛建立县级巡查制度,部分市县制定和下发了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性文件及建房图集。二是加强修缮加固工艺的推广使用,减少重复建设。三是积极发动行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其中,长沙市组织编写并印发了《长沙市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手册》,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作出具体指导,并动员104家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下乡贡献爱心,帮扶困难农户。吉首市针对不同群体、不同致困原因和不同困难群体需要提出了相应的改造计划,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特色民居改造、城乡同建同治和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建房以及新农村建设等相结合,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累了很好的工作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补助对象认定不够准确,部分户均建筑面积偏大。部分地区执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及相应公示程序不规范,宣传不到位,个别非贫困户享受了危房改造政府补助。在已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中,株洲市、岳阳市、张家界市、永州市、郴州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等7个市州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比例低于40%,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邵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娄底市等9个市州户均建筑面积超过60平米,其中长沙市、株洲市和张家界市户均建筑面积超过80平米。
二是地方财政投入严重不足,部分县市区补助标准不合理。除长沙市、郴州市以外,其他市州均未落实市级财政投入。相当部分县级财政未安排配套。因各地情况不一,县级配套水平参差不齐,普遍存在配套标准偏低,专项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少数县市区未制定3级以上分类标准,或者未严格执行省市分类补助标准,只简单地划分了分类补助等级。部分县市区虽然制定了分类补助标准,但可操作性不强,难以真正解决贫困改造户的实际问题。
三是农户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不够规范。个别市州和部分县市区负责农户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的工作人员没有相对稳定,专业技能有待提高。岳阳市月度进度报送迟缓或存在错误,严重影响了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在现场抽查农户纸质档案时发现,部分市州存在农户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等资料不全、照片录入不完善等问题。特别是 2013年实施项目的录入工作总体滞后,各地应引起高度重视。
四是部分镇乡村镇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部分乡镇没有建立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导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无法顺利实施。在没有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或乡镇政府没有安排专人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乡镇,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较大范围出现政策落实不到位、补助对象认定不准确、农户档案信息缺失、建筑面积超标严重、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形同虚设等重大问题。
三、下一步要求
(一)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前段时间我省多地多次遭遇各类自然灾害,影响了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8—10月是我省农村建房施工的黄金时间,各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抓住时机,集中精力,深入镇村,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9月底开工率达到95%以上,10月底前全面竣工,12月底基本入住。7月底,开工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长沙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湘西自治州等6个市州,特别是岳阳市开工率仅27.3%,要认真查明原因,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力争尽快追平全省总体进度,不拖后腿。同时,各地要组织技术力量,制定技术文件,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二)落实和加大地方各级财政投入。未落实市级财政投入的,要力争落实投入;未落实县级财政配套或县级配套标准偏低的,要力争有所提高。各地在制定地方分类补助标准的实施方案时,要在严格执行省级分类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予以细化,确保自筹资金能力弱的特困农户也能在各级政府支持下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今后,各级配套政策落实情况将作为省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地方年度考评和来年任务安排的重要评价因素。
(三)严格确定补助对象。各市州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其中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比例占全部补助对象比例不得低于40%。未达到要求的市州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并在9月底信息统计报送中予以反映。
(四)合理控制改造建设住房面积。户均建筑面积超标与地方配套不足、信息填报不准确是历年严重影响国家对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综合绩效考评和来年任务分配量的3项关键因素。各市州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户量力而行,防止农户因改造住房加深贫困。根据农民建房习惯提供多种建房方案,指导农户科学建房。加强监督检查,对面积超标农户的审核审批情况进行复核,凡条件不符的,应及时取消其享受补助资格或降低补助标准,并追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户均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地区,应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在11月底前整改到位,并在信息统计报送中予以反映。
(五)规范农户档案信息管理和报送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准时高质的报送月进度情况。9月15日前,各县市区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对已录入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存在错误项、存疑项的及时纠正,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
(六)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国家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11月底至12月初,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组织对2013年度全省实施情况进行总体检查,检查结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四大家,并作为2014年度各地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件:7号附件.xls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