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3-07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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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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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湘建城函〔2023〕65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能源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26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 ,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准确把握工作总体要求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把打好“发展六仗”中的“重点民生保障仗”和“经济增长主动仗”作为着力点,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以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房子为目标,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精准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和社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绿色完整社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扎实推进改造计划项目实施
(一)进一步聚焦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向群众身边延伸、在“实”上下功夫,扎实推进“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坚守安全底线,全面查明城镇老旧小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将发现的安全隐患作为优先改造内容加快整改。坚持服务“一老一小”,加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二)进一步抓实关键环节。改造实施方案是项目成败的关键。改造前,应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对照《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湘建城函〔2023〕40号)“一区一策” 科学制定改造实施方案并严格审核把关,落实城市、片区、小区不同层面体检要求,根据居民意愿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按照内容及深度要求提供设计文件,科学确定改造标准并制定资金筹措计划;改造中,要严格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压实参建各方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落实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要求,通过“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信息系统”报送项目信息,严格进行开工认定,及时完整准确报送项目实施信息;改造后,严格按照审定的改造方案进行竣工验收,改造成果按相关要求经居民评议认可后方可认定小区改造完成。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完善长效管理。
(三)进一步有序推进实施。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当年项目6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年底前计划投资完成率达到60%以上。上年度项目于次年6月底完工率达到100%。拟列入下年度改造计划的项目于上一年度6月底前完成储备项目入库。
三、合理安排2024年计划任务
各地应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改造对象范围和改造内容等政策要求,尽快自下而上研究确定2024年改造计划。坚决防止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各县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充分评估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共同研究提出2024年改造计划,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各市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县市区2024年计划申报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7月26日前将本地区财政承受力评估报告、《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表》(附件2)和《2024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台账》(附件3)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建成于2000年底后、2005年底前小区纳入改造计划的,在市州2024年计划中占比不得超过15%(按居民户数计)。
四、做好“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请各市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大纲》(附件4,含评估表)要求,制定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26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五、强化组织保障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改造资金保障机制,明确政府与管线单位出资责任,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出资参与,争取信贷支持,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引导居民出资。要健全居民参与机制,制定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台账要明确街道或社区书记作为改造联系群众第一责任人,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和改造内容等应向小区居民公示,运用线上线下手段,广泛征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计调查制度及国家102项重大工程项目调度相关要求,避免漏统、漏报,不得虚报、瞒报。各地要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联系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快联系点项目建设。各市州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官方网站及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县市区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典型案例的总结宣传,报道信息同步推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邮箱:hnljxqgz001@163.com
联系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康娅琳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田永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周 平
省财政厅 李 伟
省市场监管局 海旷儒
省体育局 杨东候
省能源局 刘 飞
附件:1. 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2. 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表
3. 2024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台账
4. XX市(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大纲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能源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