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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核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3-01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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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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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核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

岗位考核的通知

各市州燃气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23226日至35日开展第一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岗位

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1),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2),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运行、巡线、维修和抢修人员(岗位3),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运行、充装、送气、维修和抢修人员(岗位4),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企业运行、充装、维修和抢修人员(岗位5)。

二、考试批次及时间地点

考试根据报名情况按市州分组进行。第一组: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株洲市、湘潭市、郴州市、邵阳市、益阳市地区报考人员;第二组:长沙市、怀化市、娄底市、永州市、湘西州、张家界市地区报考人员。

考试时间:2023226日上午9:30—11:30(第一组),202335日上午9:30—11:30(第二组);考试地点: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三、相关事项

(一)请各燃气经营企业在218日前登录湖南省燃气行业动态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在20229月已报名考试的人员进行信息确认,信息有误的及时修改或删除。并通知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于222日开始开放,打印方式:企业登录平台”→“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准考证打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参考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报考人员按时参加考试。省厅将统计考场缺考情况并予以公布,对累次缺考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省住建厅官网进行公布,企业自行登录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联系方式:0731—88950568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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